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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 作 报 告



发布日期:2010-01-23访问次数: 字号:[ ]


常德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文件(十八)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  作  报  告

——2010年1月21日在常德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刘本之

各位代表:

   我受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09年,我们在中共常德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 “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三个重点、坚持五个务必”的工作思路,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我们共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7个,作出决议决定16个,形成审议意见7份。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查6次。召开主任会议5次,形成会议纪要5份,交办相关意见12个。召开主任联系会议21次。制定完善工作制度16个。参加全国、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相关会议39次、视察调查和立法调研23次。召开区县(市)人大工作联席会议和市直单位相关座谈会32次。接待外省市来常学习考察437批2000余人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538人(件)次。

  (一)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第一,坚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一是加强对工业经济发展重大事项的审议。针对全球金融危机持续影响的新形势,常委会积极关注和支持工业强市战略和“项目建设年”的实施。听取了全市经济形势分析的专项报告,开展了对市县工业园区发展情况、工业骨干企业运行态势的调查,提出了大力发展工业、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确保财税收入稳定增长等意见。组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意见落实情况和中小企业融资情况的调查,听取了有关情况报告,建议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强化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市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较快发展的工作意见》,并坚持抓大投入、上大项目、促大发展,使全市工业经济呈现出逆势上扬、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是加强对农业农村发展重大事项的审议。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情况报告,建议市政府加大经费投入,整合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及返乡农民工培训活动。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农业专项资金落实与使用效益的情况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农比重、整合财政支农资金等意见。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情况报告,提出了防汛与抗旱并举、建设与管理并进、队伍与机制并重等意见。

  三是加强对社会事业发展重大事项的审议。为促进科技兴常战略的实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的情况报告,提出了相关审议意见。市政府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积极实施和落实农村科技富民行动计划,进一步提高了科技工作的位置。为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城乡规划工作的情况报告,提出了城乡规划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责任体系、监督体系、评价体系等意见。市政府认真开展规划编制,严格规划审批,大力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彰显城市特色,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确定市树、市花和城市别名的情况报告,作出了关于确定香樟树为常德市市树、桃花为常德市市花的决定。

  同时,针对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市政府加大融资力度,加快城市扩容步伐。在听取市政府关于市本级城市建设融资情况等相关报告中,提出了要“融得进、用得好、还得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意见。

  第二,坚持依法行使监督权。

  一是认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积极创新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的方式方法,重点进行了两个方面的探索。一方面,建立推行政府年初报告重点工作计划、年底报告工作计划落实情况的制度。去年初,受市政府委托,31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向常委会会议书面报告了年度工作计划,市经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同时进行了口头报告;12月份,常委会会议在书面听取其工作计划落实情况报告的基础上,随机抽取10个部门进行了口头报告,并当场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对其进行了工作满意度测评。会后,将测评结果向市政府和市委组织部门进行了通报。另一方面,探索开展专项工作评议。为增强评议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常委会学习借鉴外地和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的先进经验,坚持民主决策评议对象,科学拟定评议方案,严格落实评议步骤,对成绩不抹煞,对问题不遮掩,对困难不回避。先后开展了教育、水利工作评议,在提出评议意见的基础上,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了投票表决,并将表决结果向社会公开,产生了较好的反响。

  同时,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与金融企业监管、城市管理、住房保障、人民防空、民族宗教、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安全饮水、休闲农业发展、污染源普查等工作的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情况报告,累计提出意见、建议100多条,促进和支持了政府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是加强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常委会坚持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除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外,还针对计划执行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多次调查研究,提出了一系列重要建议。在依法审查批准市本级财政年度预决算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部门预算编制的审查范围,将审查的单位从40个增加到50个。同时,围绕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社保基金、科技三项费用、教育费附加等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有重点地开展跟踪监督,促进了财政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

  三是积极开展执法检查。7-8月,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执法检查,针对我市少数地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规范、调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审议意见,促进和支持市政府进一步健全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体系、有序流转服务体系和纠纷调解仲裁体系。9-10月,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及诉讼活动中相关法律的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交办,市人民检察院及时进行了纠正。结合执法检查活动的开展,针对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的问题,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在诉讼活动中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填补了相关法律制度上的缺失。

  四是加强司法监督。建立了司法机关办案人员违法执法监督档案,继续开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案件的备案,动态了解司法机关的司法行为。全年共收到报备案件214件,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161件、市人民检察院16件、市公安局及其分局37件。同时,为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对监管场所的法律监督职能,常委会按照上级有关机关的意见,及时调整了白洋堤地区人民检察院的管辖范围,将全市重要监管场所的法律监督工作归口其统一管理。

  五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常委会研究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分送机制。全年共收到报送的规范性文件40件,针对审查出的问题,发出审查意见书2份,督促文件制发机关及时予以了更正。

  第三,坚持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

  正确处理党管干部与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的关系,注重严把任前法律考试、任时拟任发言、任后评议监督等环节,努力做到知人善任、反映民意。一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0人次,其中任命、批准任命54人次,免职33人次,接受辞职2人次,批准辞职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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