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海波同志辞去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11年12月15日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海波同志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由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报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201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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