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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刘清生同志为常德市人民检察院

  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11年12月27日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刘清生同志为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检察院备案。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12月27日  

  

(编辑 薛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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