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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9-02-0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九、附件



一、部门基本概况


1.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职能职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常德市人大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职务;


(十三)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四)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十五)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2.市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设委室11个,所属单位0个,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含3个正处级工作机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8个专门委员会:市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依法产生(均为正处级),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另外市人大常委会信息中心隶属于研究室管理,级别为正科级。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常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本级。


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经费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活动经费等专项经费;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94.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97万元。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收支总预算3472.76万元。


1.收入预算。2019年收入预算3472.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72.76万元,占100%(经费拨款3472.76万元,占100%;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2019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399.85万元,增长13.01%,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399.8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211.9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90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减少2.11万元。


2.支出预算。2019年支出预算347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5.51万元,占69.84%;项目支出1047.25万元,占30.16%。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2994.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97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399.85万元,增长13.01%,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211.9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90万元、公用经费减少2.1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奖金等增加;二是项目支出根据各委室实际需要有所增加。


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72.7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2994.35万元,占86.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44万元,占9.98%;住房保障支出131.97万元,占3.8%。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399.85万元,增长13.01%,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211.9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90万元、公用经费减少2.1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奖金等增加;二是项目支出根据各委室实际需要有所增加。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25.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67.2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558.27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047.25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1047.25万元,主要用于综合调研工作经费50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经费10万元;乡村振兴监督经费10万元;法律顾问经费20万元;新闻宣传工作经费10万元;预工委预算审查经费35万;人大代表培训经费70万;经济监督经费10万;财政预决算监督经费10万;老干活动经费30.65万;《常德人大》办刊经费20万;国、省代表视察经费10万;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活动经费141.6万;环保世纪行经费15万;农民健康行经费15万;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经费15万;民族团结进步行经费15万;司法公正行经费15万;水电气补助90万;常委会、主任会经费24万;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督办经费6万;《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公报》编印经费20万;基层政权建设10万;人大信访工作经费10万;重点课题调研经费10万;财经专家审查预算经费15万;立法工作专项经费40万;执法检查专项经费20万元;大型会议经费300万元。


五、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三公”经费预算21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95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10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9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72.5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无增减,主要是因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后,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5万元;而2019年计划换购一辆公务用面包车,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增加5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558.2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11万元,下降0.38%。其减少原因主要是预算人员减少一人。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4.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4.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共有车辆11台,其中:公务车辆11台。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72.76万元。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附件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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