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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引黄入常”工作情况的汇报

发布时间:2015-07-24 信息来源:市人大办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引黄入常”工作情况的汇报

mdash;mdash;20156月29日在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市住建局局长 戴君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六届人大常委会议报告关于“引黄入常”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引黄入常”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都一直非常关注的重点民生工程,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规划引领

  1.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已将黄石水库列为常德市中心城区应急备用水源之一。

  2.编制完成了《常德市水功能区划》,并于2014年初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已明确黄石水库为常德市重要饮用水源区。

  3.聘请全国水专项权威机构国家环保部环境科学院,正在编制《黄石水库环境保护规划》。

  (二)加强水源保护

  1.市水利部门完成了对黄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确界立碑工作,且每年对黄石水库进行四次水质监测,适时通报水质状况。

  2.桃源县委、县政府作为黄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做了如下工作:(1)成立领导班子。桃源县于2013年底成立了黄石水库库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在黄石水库现场办公,开展相关工作。(2)宣传发动、调查摸底。20141月上旬,向库区养殖户发送了《关于全面终止养殖合同的通知》,明确要求终止承包养殖合同,取缔拦网、网箱,禁止再投放鱼苗进行养殖;2月下旬,下发了《限期捕捞的通知书》,要求养殖户在531日前将水产品捕捞完毕;16月进行了库区养殖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和走访座谈。(3)制定方案、集中整治。为更好地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桃源县委于5月份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到岳阳铁山、浏阳株树桥等四个大型水库进行了考察学习,借鉴成功经验。7月份,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桃源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先后对黄石水库水资源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确定了整治方案,并明确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经费安排(慈利县整治经费由常德市财政承担)。为加快整治进度,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自行拆除拦网、网箱的养殖户给予资金奖励,拦网的奖励标准为20元/亩,相当于平均返还6年的承包费;网箱按照材质和规格的不同,给予了300mdash;4000元/口的奖励,达到了购买网具成本的60%左右;养殖户未处理完的鱼苗按人放天养标准予以回购。8月份,桃源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禁止黄石水库库区从事人工养殖水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通告》;下发了《关于自行拆除拦网、网箱的通知》、《致黄石水库库区人民群众的公开信》,12月初黄石水库灌区管理局对养殖户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重申终止养殖合同收回承包水面的通知》。目前,桃源县的拦网已经在去年1231日前全部自行拆除,实现了零强拆目标,桃源县境内网箱在今年3月底已全部拆除,收回水面2万多亩,由黄石水库灌区管理局代表政府进行管理;同时慈利县境内通过直接对养殖户作工作,自行拆除了网箱31口,对于拆除的拦网和网箱都及时向养殖户兑现了奖励资金。

  (三)科学调研论证

  1.对黄石水库水质进行了分析。

  2014年,市环境监测站对黄石水库水质情况进行了109项监测指标全分析工作,共采样10个点位,覆盖了黄石水库的不同水域。

  从监测数据来看,有7个点位水质达到Ⅲ类水标准,其中5个点位水质达到Ⅱ类水标准。水质超标的3个点位是总磷、总氮两项指标超标,水质最差的茶场点位总磷0.123mg/L,总氮为2.02mg/L,均已超过Ⅴ类水标准。说明网箱养殖和投肥养殖对黄石水库部分水域水质已产生了不利影响。

  2.聘请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对“引黄入常”工程做了可行性研究。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通过对以往的数据资料进行分析,走访了黄石水库库区及其周边区域,实地踏勘了黄石水库至市城区沿线地理和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的情况,形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黄石水库作为第二水源和备用水源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可选的线路和工程造价进行了论证。

  3.聘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作为第三方机构,对我市水资源优化配置进行了充分论证,得出以下7项结论:

  (1)我市目前使用的沅江水源,经水厂净化处理后,水质是安全的。但随着水环境污染的加剧,依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应加快备用水源的规划与建设。(2)沅江水源水量保障率高,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在常规工艺条件下出厂水基本可实现达标,加深度处理可进一步提升水质,仍应为首选水源。(3)黄石水库水量和水质虽能满足要求,但由于氨氮浓度偏高,产嗅蓝藻等已经大量出现,作为水源有较大的嗅味问题发生的风险。为保证嗅味不超标,必须建设深度处理设施。(4)保留沅江主水源的定位,对我市供水安全及水系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黄石水库具备备用水源的条件,从水质、水量、风险控制及经济效益多角度评价后认为“沅江主水源+黄石水库备用水源”可作为水源较优的配置方案。(5)考虑多水源切换导致的黄水风险及水库水处理的复杂性,黄石水库作为主水源或第二水源不予推荐。(6)必须对黄石水库至沅北水厂的引水路线进一步开展专项实地勘察和选线研究,并结合城市水系补水工程、以及水源改变导致的供水工艺升级和管网布置改造等工程进行系统安全性、经济性和环境效益等方面的综合评估,从而确定最终方案。(7)启用黄石备用水源需要大量投入,应遵循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减少重复建设的原则,并兼顾农业及水系的生态补水。就目前的现状来看,现有市政供水设施的升级改造及运行管理水平的提升是保障供水安全更为紧迫的工作。

  二、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跨区域管理存在诸多问题。

  由于黄石水库库区地跨两市两县,三分之二左右的水面和集雨面积在慈利县境内,水库管理由桃源县负责。按照有关规定,水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应由两县共同开展,同步推进。但由于两地党委政府的思想认识不一致,上游的慈利县坚持要开展水源保护必须把历史的、现实的和今后的问题一揽子解决后才能进行,因此两地在推进库区水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上难以统一思想、统一步调。同时,我市在慈利境内,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慈利县境内库区涉水、涉污等的执法工作须通过张家界市及慈利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处理,有些问题还需省有关部门出面协调,因此往往发现水质受污染后,执法监管难、处罚难。并且,黄石水库属湖泊型水库,库区水资源保护涉及各个方面,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关于饮用水源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现有对水资源进行保护的法律法规缺少实施细则,导致在开展水资源保护和执法以及日常管理工作时困难重重。

  目前,桃源县境内的拦网、网箱已全部取缔。但慈利县部分县乡干部和养殖户在央视《新闻调查》栏目中明确表态不配合拦网、网箱取缔工作,特别是慈利县提出了要开展水源保护必须先启动耗费12亿元的二次移民、以及有关利益补偿问题,把简单问题复杂化,使水体污染治理工作难以推进。虽然我们多次与张家界市、慈利县进行联系沟通,但其境内的拦网取缔工作还未启动,致使在一个水库形成了水资源保护两县不同的工作格局,对桃源县的整治工作和库区水源保护造成了消极影响,引起了库区养殖的反弹,群众情绪很大。

  (二)补偿机制不健全

  黄石水库库区生产生活条件较差,贫困人口多,急需政策扶持。但目前各级政府的投入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尤其是对库区生态保护和水资源保护经费方面的投入不足,影响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下步工作思路

  (一)加强对沅江现有主水源的保护

  1、加强沅江在我市流域内的保护。在沅江生活饮用水取水口的上、下游划定严格的水源保护区,由市环保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水源保护区进行巡查,尤其是加大对桃源境内的沅水上游区域加大对排污行为的打击与查处,按照国家颁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严格执法,确保我市范围内主水源的水质安全。

  2、加强沅江的跨区域保护。上游贵州境内(清水江)为我国重要的铅锌开采、磷化工生产基地,存在偷排漏排和尾矿库倒坝现象,铅锌、总磷超标的现象偶有发生。所以,请市人大予以呼吁,加强与贵州省相关机构的联动,规范或强制关停沅江上游贵州境内的高污染企业。

  (二)建立健全各类备用水源地保护措施

  1.加快规划编制。尽快将《黄石水库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还需要的土地利用图、DEM图、遥感影像图等基础资料收集完备,迅速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

  2.完善各类备用水源论证工作。在充分考虑沅水作为主水源地位的前提下,既要对黄石水库作为备用水源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可行的工程线路进行进一步论证,要结合经济性、可行性、实际操作性对五里溪水库、花山湿地等靠近城区的水体作为备用水源的价值予以论证。

  3.理顺管理体制。加大对省里的汇报力度,请求省里出面,加强慈利县的工作督导,恳请省里尽快组织召开两市两县的协调会,督促慈利县加快整治工作进度,从而形成两市两县联动的格局,共同推进黄石水库综合整治工作。并且进一步明确黄石水库灌区管理局对黄石水库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管理的主体责任。

  4. 出台相关条例。借鉴郴州市东江湖水库和浏阳市株树桥水库水源保护的成功经验,请求省人大常委会将黄石水库水环境保护的立法纳入近年计划,尽快颁布实施《黄石水库水环境保护条例》,明确保护区的划定范围、保护目标、保护措施、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确保黄石水库水环境保护工作能够严格依法行政。

  5.严控污染源头。在桃源县、桃花源管理区以及陬市镇区域,实行严格的工业、养殖业企业准入制度,对高污染的企业一律不得批准进入划定的沿江保护区域。同时,加强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建立黄石水库库区综合执法机构,由市政府的环保、水利、国土、规划、林业、农业、畜牧、交通、工商等部门授予行政执法权;恢复库区水上派出所,确保库区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执法,切实保护好库区生态环境。

  6.建立补偿机制。尽快建立黄石水库库区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将黄石水库纳入生态湖泊环境保护试点。按照公平、普惠原则,加大对库区投入力度。按照武陵山片区扶贫开发的政策实行精准扶贫,不断改善库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库区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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