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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5-07-24 信息来源:市人大办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审计报告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我市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基本情况,发现和指出的问题真实、准确,提出的建议积极、可行。为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搞好审计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增强审计力量,实现审计监督常态化

  近几年来,不断增长的审计工作需求与审计专业人员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市人民政府要充实审计专业队伍、增加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尽快缓解这一矛盾。要加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的内审内控工作,以适应大建设大发展的需要。要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推进审计监督的全覆盖,由审计一级预算单位向审计有财政拨款的所有单位扩展,由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向审计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融资项目延伸,由审计收支的合法合规性向审计资金使用绩效深化。要推行审计监督常态化,突破部门审计多年一审、一届一审的局限,对问题多和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审计部门要常年跟踪监督,直至问题彻底解决。要把握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主线,抓好案件线索查处和重要信息反馈,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等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审计工作的新要求。

  二、强化审计整改,增强审计监督实效性

  审计整改是确保审计监督到位的关键所在。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和督查力度,要明确审计整改责任,建立由政府督查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增强审计整改的强制性。要提高审计整改的透明度,做到整改的问题、整改的措施和整改的结果三公开。要加强审计成果的运用,认真研究分析审计发现的问题,属制度不完善的要及时修订和完善;对于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梳理规范;对于制度有规定又屡审屡犯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市人大常委会将把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执行财经纪律和整改审计发现问题的情况,作为人事任免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突出审计监督重点,提高服务大局水平

  要抓好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的跟踪监督,及时发现问题,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要加强对政府债务的跟踪审计,适时报告政府债务审计情况,注意掌握新情况和揭示新问题,对债务风险进行有效预警;要点面结合抓好政府投资审计,对于全市重点推进的工程和项目,既从面上分析和掌握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绩效等综合情况,又要选取若干具体项目解剖麻雀,揭示项目建设管理、资金运行和绩效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投资审计既有广度又有深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和《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督办办法(试行)》的规定,请市人民政府在2个月内,将上述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送交市人大常委会(由办公室和预工委受理)征求意见,并在201510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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