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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城区实施“三改四化”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3-07-02 信息来源:市人大办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市城区实施“三改四化”的决议

2013626日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德市城区三改四化(路改、水改、棚改,美化、绿化、亮化、数字化)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委关于“三改四化”的要求,会议同意在市城区实施“三改四化”。

  为切实做好“三改四化”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以城市总体规划为统揽,进行合理规划、精心设计

  市城区实施“三改四化”工作是市委着眼发展、着眼民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市人民政府对此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周密部署,大力推进。

  二、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意见

  要根据本次会议审议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明确具体目标和资金来源,细化建设标准和保障措施。要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广泛听取市民的意见,进行充分的论证,确保“三改四化”顺利推进。

  三、要下大力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搞好“三改四化”工程建设资金筹措,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尽最大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要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

  “三改四化”所涉及的工程项目,要严格实行公开招投标,避免违规行为,杜绝腐败现象。

  五、要严把工程质量关

  要坚持质量标准,强化质量监管,防止“豆腐渣”工程。要建立健全长效责任机制,切实加强工程后续管理,确保“三改四化”工程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六、要加强统筹与协调,精心组织好施工建设

  项目建设要科学调度、有序推进,做到安全、文明、环保施工。配套工程与主体工程要同步考虑、同步建设。要在保证合理工期、确保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施工效率,将给群众带来的生产生活的不便降低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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