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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3-07-01 信息来源:市人大办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安全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3626日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加快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道路里程的大幅增加,车辆数量的急剧增长,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一些问题和矛盾也逐渐显现,道路交通安全整体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构建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法治意识

  要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定期考核。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六五”普法内容,以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驾驶人员、农村群众、中小学生为重点,每月开展一次以上宣传教育活动,抓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要加强各级行政机关公务车辆的管理,将其纳入文明城市评比考核内容,对特别严重的违章行为要公开处理,定期向社会通报。要制定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制度,落实市县两级宣传媒体每月进行一次公益宣传的责任,不断增强公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文明意识。

  二、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推进道路交通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

  要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规划意识,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合理谋划,适度超前,认真制定科学全面合理的城乡一体的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并严格执行。要健全完善交通影响评价机制,规划、住建等部门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大型建筑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建设项目前,应当由公安交警部门组织交通影响评价,签署意见,防止产生新的安全隐患。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健全城乡道路交通网络和治安防控网络,同步配套建设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要特别重视停车场的配套建设,下决心清理整顿被挪用占用的停车场,旧城改造要与停车场规划建设相配套,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院内停车场,能开放的要全面开放,缓解停车难的矛盾。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要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出台具体操作细则,明确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整体联动和考评追责制度,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严肃查处无证、酒后驾驶和超速超载行驶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道路交通安全刑事犯罪,严格摩托车、电动车和农用车的管理,有效纠正违章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要坚持走科技管理道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的科技装备建设,尽快启动市城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改造,完成智能交通管理的全面升级,提高管理效率和执法公信力。要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校车的投入和监管,加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对道路通行的影响。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对国省道、县道干线上急弯、陡坡、视距不良以及临崖、临谷、临水等危险路段实施综合治理,并逐步向农村公路延伸,对安乡县石龟山大桥、陆家渡大桥、市城区柳叶大道西段、高山街区域等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

  四、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保障

  要继续深化学习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要严格执法程序,改进执法作风,加强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严格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高效执法,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投入和保障力度,市、县两级政府应建立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配套机制,合理配套道路交通事故救助经费。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过程中产生的检验费、鉴定费、拖车费和停车费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装备设施的配套、维护等费用列入财政预算,足额增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费,并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年增加财政预算。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执法队伍力量不足,年龄老化,基层基础建设薄弱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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