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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人常发〔2014〕5号

发布时间:2014-05-09 信息来源:市人大办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201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试编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德市人民政府:

  常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为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开展调查研究,培训业务人员,起草试编办法,为开展试编工作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为今后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进一步加强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建设

  要理顺政府与投融资平台的关系。政府要及早退出融资偿债主体身份,尽早建立起国有企业融资、建设、开发、经营、偿债的市场化运行机制。要对国有企业统一进行监管,建议由市国资委牵头,对市级国有企业的资产、经营活动、经营业绩等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要逐步完善政策办法,尽快出台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和相关监管考核办法,做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有依据,国有资本经营绩效有科学的考核。

  二、加强国有资产营运体系建设

  政府要加强对国有资本运营的引导和资源整合。确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加快组建、重组或优化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和产业功能集聚,加快改变市级国有资产盈利能力不强的状况。要将国有企业考核评价机制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企业年度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等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推动国有资产盈利能力的提升。

  三、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体系建设

  政府要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体系,提高收入预算编制质量,要在增强国有企业经营能力的同时,逐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比例,实现对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的全覆盖。要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体系,根据全市经济社会总体发展及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需要,确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划及投入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支持企业改革发展等方面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和《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督办办法(试行)》的规定,请市人民政府在2个月内,将上述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送交市人大常委会(由办公室和预工委受理)征求意见,并在6个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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