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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4-07-07 信息来源:市人大办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德市人民政府:

  常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其审计部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注重监督重点,对财政预算执行及三改四化项目建设、国有资本经营、城建融资管理,以及再就业、文化产业发展引导、中小企业发展和全民创业、保障性住房等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审计报告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市级2013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基本情况,发现和指出的问题客观,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可行。为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搞好审计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发挥审计作用,保障经济健康运行。市人民政府要充分保障审计发挥职能作用,支持审计部门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及跟踪整改,加大对审计成果的运用力度,审计情况要纳入对领导干部、对部门的绩效考核和评价,建立审计问责制度。审计部门要改进审计工作方式方法,直面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升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工作效能。市人民政府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加强法治建设和廉政建设,切实提高自身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进一步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二、强化审计整改,切实维护财经纪律。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严字当头,真督真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落实。要尽快出台审计整改规范性文件,形成务实管用、规范有效的整改机制。要加大对审计报告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和督查力度,特别是加大房地产建设项目拖欠规费的清收力度。要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开出清单,认真分析和梳理,找准问题原因,分清整改责任,要有时间约束,有针对性地抓落实。属制度不健全的,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有制度没有严格执行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执行监督;对明知故犯、性质严重、屡审屡犯、违纪违法的,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三、推进改革创新,提升监督管理水平。要将审计监督的关口前移,不断提升审计工作整体水平,加强预防性监督。完善财政、税务、审计、人大财经预算等相关部门数据接口,尽早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信息资源的同步共享,实现实时、全过程监督。要依法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规范预算收支行为。要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全方位管控,合理调度融资资金,严格控制融资成本,科学评价融资绩效。要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要强化对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的监管,严格建设程序,杜绝三边工程,严格管控、监督工程造价,加大对工程概预算、工程决算严重超标问题的源头治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和《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督办办法(试行)》的规定,请市人民政府在2个月内,将上述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送交市人大常委会(由办公室和预工委受理)征求意见,并在10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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