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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4-07-07 信息来源:市人大办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2013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mdash;mdash;2014年6月24日在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尹正锡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报告2013年市级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3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我们紧紧围绕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税工作目标,以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为工作主线,着力推进新常德新创业,市级财政预算执行较为平稳。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情况。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56.81亿元,比2012年增长13%(增长或下降,下同),其中:税收收入34.67亿元,非税收入22.14亿元;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调整了收入结构,调整后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仍为56.81亿元,增长13%。实际执行情况是,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5.47亿元,比调整预算减少1.34亿元,比2012年增加5.2亿元(增加或减少,下同),增长10.3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4.08亿元,增加3.66亿元,增长12.03%,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61.43%,比上年提高0.93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21.39亿元,增加1.54亿元,增长7.76%,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38.57%。

  主要收入项目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增值税1.41亿元,增长13.71%,为调整预算的95.27%,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和结构性减税政策等影响;

  营业税4.52亿元,增长9.98%,为调整预算的94.96%,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和营改增政策等影响;

  城市维护建设税21.65亿元,增长14.37%,为调整预算的9945%,主要是烟厂收入增速下滑;

  契税2.05亿元,增长13.89%,为调整预算的100.99%,主要是国家调控政策激发了房产市场交易;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亿,增长20%,为调整预算的100%,主要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加大了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国库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17亿元,增长28.86%,为调整预算的111.23%,主要是规划配套费等项目因政策调整促进了以前年度欠款的缴纳。(详见附件1)

  (二)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76.31亿元,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调整了1.8亿元(共调整支出2.3亿元,其中基金预算支出05亿元),加上上级财政追加转移支付,减去上解上级以及补助下级支出等,调整后的支出预算为84.29亿元。实际执行情况是,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77.32亿元,增加15.4亿元,增长24.87%,占调整预算的91.73%;结转下年支出6.97亿元。

  主要支出项目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9亿元,增长10.5%;

  公共安全支出5.45亿元,增长12.14%;

  教育支出9.87亿元,增长2.49%,增幅较低主要是由于2012年上级教育评估考核大幅增加了教育支出基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8亿元,增长15.38%;

  医疗卫生支出2.48亿元,增长13.76%;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8.46亿元,增长59.55%,主要是2013年市城区实施了“三改四化”工程,加大了城市基础设施预算投入;

  农林水事务支出3.78亿元,增长22.33%;

  交通运输支出3.65亿元,增长4.89%,增幅较低主要是由于上级补助项目大部分由省专户直拨,列作了省级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2.74亿元,增长459.18%,主要是上级加大了保障性住房补助力度。(详见附件2)

  (三)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3年市级基金预算收入为16.59亿元,其中:国土出让收入10.5亿元;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调增基金预算收入05亿元至17.09亿元,其中:国土出让收入11亿元。实际执行情况是,市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51亿元,比调整预算减少1.58亿元,主要是国土出让收入中的地面资产处置收入作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缴入了公共财政预算,实际已完成调整预算任务。

  (四)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3年市级基金预算支出为13.42亿元,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调增了0.5亿元,加上上级财政追加转移支付,减去上解上级以及补助下级支出等,调整后的支出预算为15.75亿元。实际执行情况是,市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2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6.54亿元。

  二、预算收入短收的安排情况

  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5.47亿元,与调整预算相比短收1.34亿元,主要原因一是因经济下行和烟厂收入增速下滑造成国地税短收0.59亿元,二是因收入结构考核等原因调减其他非税收入0.75亿元(实际调减入库1.25亿元,财力性其他非税收入已超预算入库0.5亿元)。收入短收的安排情况如下:

  (一)调减其他非税收入入库后,原安排的预算支出1.25亿元相应调减,则还有财力缺口0.09亿元。

  (二)加大上级补助资金争取力度,在调整预算之后新增上级补助资金0.1亿元;

  (三)加强支出控管,减少预算追加,调整预算安排的预备费结余0.1亿元;

  (四)二、三两项资金共增加财力0.2亿元,弥补短收形成的财力缺口0.09亿元后,余额0.11亿元作为当年结余资金。

  三、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5.4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等62.26亿元,上年结余结转10.85亿元,总计128.58亿元。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7.32亿元,上解上级、补助下级支出等44.1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6.97亿元,总计12847亿元。收支相抵后,当年净结余0.11亿元。

  (二)基金预算平衡情况。剔除缴入公共财政预算的国土出让收入,市级基金预算收入15.5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等3.32亿元,上年结转2.37亿元,总计21.2亿元。基金预算支出9.21亿元,上解上级、补助下级支出等5.45亿元,结转下年6.54亿元,总计21.2亿元。当年收支平衡。(详见附件3)

  四、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

  (一)农林水事务。市级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3.78亿元,增长22.33%。主要是争取并安排农业专项资金3.4亿元,其中:新农村建设资金1.4亿元,水利建设资金2亿元,对农村环境整治、水源地保护、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农村危桥改造、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给予支持,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教育。市级教育支出完成9.87亿元,增长2.49%。一是足额安排教师工资性支出(含绩效工资等)3亿元;二是安排资金5.5亿元,支持智慧谷、湖南幼师专科学校、常德技师学院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对市直“三区”学校建设予以1:1配套,支持市本级及辖区48所学校开展校舍危房改造和合格学校建设,切实改善了办学条件;三是市本级投入资金0.44亿元,落实市级及市辖区学校的高中助学金、中职助学金、中职学校免学费、学前教育助学金等政策,惠及3.84万生次,落实了教育助学政策,促进了教育均衡发展;四是市级投入0.12亿元,对市直基础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提标,保障了学校教学需要。

  (三)科学技术。市级科学技术支出完成0.64亿元,增长2308%。市级安排科技专项资金2809万元,其中科技三项费用2500万元,比上年增加500万元,增长25%,进一步提高了科技投入,促进了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增强了经济发展后劲。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市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11.78亿元,增长15.38%。一是加大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投入,全年争取及安排补助资金7.44亿元,确保了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等待遇的按时足额支付,并实现了稳步增长,企业退休职工待遇月均提高162元;二是安排拨付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1.89亿元,确保了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津补贴等待遇的及时发放;三是争取和安排就业资金1.16亿元,重点用于兑现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小额贷款担保贴息等就业补贴政策以及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等;四是争取及安排配套资金0.72亿元,推进城乡低保的扩面提标,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抚恤、困难救助、残疾人帮扶等民生政策。

  (五)医疗卫生。市级医疗卫生支出完成2.48亿元,增长1376%。一是争取及安排公共卫生项目支出0.67亿元,重点用于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和疾病预防控制等方面;二是争取及补助公立医院0.69亿元,包括对公立医院的定额补助以及康复医院等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等;三是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投入0.26亿元,主要用于管理机构运转及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检验检测等,促进了食品和医疗安全。

  (六)培植财源支出。一是全力支持“1115”工程,整合了3000万元标准化厂房建设奖补资金,大力支持标准化厂房建设。为市财鑫担保公司注入资本金4亿元,使公司资本金达到10亿元,单笔融资能力达到1.13亿元,全年新增担保、小贷等业务总量52亿元,缓解了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出台鼓励使用本地产品的有关措施,7大类52家本地企业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全年采购本地产品的规模达到12.1亿元,支持本地产品企业做大做强。二是全力支持“三改四化”。采取项目融资、资金调度、评审提速、采购跟进等措施,全力支持市江南江北城区同步实施“三改四化”,全年筹措路改项目建设资金15.7亿元。三是积极支持市城区扩容提质,利用棚户区改造等政策性项目,加大融资力度,全年到位融资资金130.4亿元,保障了市城区城建重点项目资金需要。

五、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2010年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后,省对“省直管县”直接下达财政资金、进行资金调度、办理财政结算等,不再通过市级财政办理,市与“省直管县”在财政体制上相互独立,因此,市级财政对下转移支付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对市辖区的转移支付,二是对所属“省直管县”的转移支付。

  (一)对市辖区的转移支付情况。2013年,市财政共下达市辖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44.89亿元(含通过专户直接下拨的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其中:返还性收入1.8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7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4.32亿元。

  (二)对“省直管县”的转移支付情况。实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后,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对县市支持力度不减的总要求,市财政继续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2013年市财政通过转补、直拨等方式补助所辖“省直管县”3.55亿元,比2012年增加032亿元。

  详细情况我们已在今年5月27日向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做了专题汇报。

  六、部门预算制度改革情况

  2013年我们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对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的审议意见,同时结合市审计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意见和市直部门对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意见建议,对2014年部门预算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完善和加强:一是扩大预算编制范围。编制和试编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初步搭建起以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大预算”为核心内容的政府全口径预算体系。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选取了21项专项资金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将评价情况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指出了薄弱环节,提出了整改方向和整改举措,并作为2014年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努力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三是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坚持按照“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的原则,严格预算执行,除政策性减收增支以及突发性重大开支外,部门、单位需要增加经费支出的,原则上从部门年度预算经费中调剂解决,调剂解决确有困难的,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批,减少预算追加的随意性。四是推进部门预算公开。2013年31家政府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并确定除涉密单位外,2014年市直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将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公开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2013年已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的政府部门还将公开2013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以公开促规范。

  七、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决议、审议意见、评议意见落实情况

  2013年6月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投入和保障力度,建立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配套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过程中产生的检验费、鉴定费、拖车费和停车费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装备设施的配套、维护等费用列入财政预算,足额增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费,并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年增加财政预算。落实情况是:我市已明确从特殊号牌拍卖收入中提取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配套用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对市交警支队经费保障实施综合预算,除了按标准安排基本运转保障经费外,还对交通安全管理执法过程中产生的检验费、鉴定费、拖车费和停车费等纳入其非税收入征收成本足额安排,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装备设施的配套、维护等费用列入其项目支出专项安排,2014年进一步加大了对市交警支队的经费投入力度,其基本运转保障经费标准在2013年基础上提高1万元/人。

  2013年6月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文化强市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切实落实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具体规定,确保城镇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具有稳定的资金来源。由于中央和省里并没有对资金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出台具体操作细则,因此,我市目前和其他地市一样,均没有正式实施,需待上级出台具体操作细则后再予以执行。

  2013年8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加大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稽查打假和抽样检验上的政府投入,并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监管部门能够有效地履行药械安全公共管理职责。落实情况是:2014年除按标准足额安排药监部门运转经费外,市财政另将专项安排的药品检验经费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增加20万元,确保药监部门履职需要。

  2013年8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生态市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建立投入奖励机制,把生态建设和污染减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增加财政投入,支持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和环境执法监督能力建设;对获得命名的生态县(市、区)、乡镇和村要给予一定的奖励,运用以奖代投的方式,调动基层生态建设积极性。落实情况是:在2014年部门预算中,已安排城区饮用水备用水源前期经费1000万元,减排专项资金200万元,污染治理资金924万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000万元,水源保护及监测500万元,集中养殖污染整治250万元以及生态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等专项经费,将通过“以奖代投”等方式支持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和环境执法监督能力建设。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2013年市本级对奖励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大力压减了奖励项目和金额,对于县市区的单项工作主要通过“以奖代投”的方式推动,减少直接奖励。

  2013年10月3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对我市科技工作的评议意见》,要求在现有基础上,逐年增加财政科技经费的投入,其增长幅度要高于各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并尽快达到全国科技进步考核规定的财政投入标准。落实情况是: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科技三项费用3000万元,比2013年安排数增长20%,高于市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2013年10月3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对我市商务工作的评议意见》,要求设立商贸发展专项资金,为拉动有效需求,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助力;增加开放型经济发展引导资金预算,放大财政资金的引导效应,以加快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步伐。落实情况是:在市委市政府大力压缩专项资金项目的情况下,2014年部门预算增加安排商贸流通引导资金200万元;同时,2014年将继续大力实施“1115”工程,推动标准化厂房建设,安排“1115”工业发展奖励1000万元,标准化厂房建设资金1亿元(比2013年增加7000万元),并且推动口岸建设,投入2000万元用于常德港升级改造,这些都将有力支持我市开放型经济的发展。

  总的来看, 2013年虽然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也是近年来财政运行最为艰难的一年,在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结构矛盾比较突出,财政收入结构很不合理,替代性财源尚未形成,收入增长乏力,培育新兴支柱财源的任务十分艰巨;二是收支矛盾比较突出,推进新常德新创业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财力保障的要求越来越高,需要妥善应对收与支的矛盾;三是改革任务比较艰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及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需要突破诸多体制机制束缚,探索和推进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对此,我们将坚定信心,高度负责,克难奋进,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让财政在地方治理中更好的发挥基础与重要支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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