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0月27日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
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下旬在常德召开,具体日期授权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听取和审查常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常德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常德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常德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市及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常德市2018年市级预算;
4.审议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的议案;
5.听取和审查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查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补选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委员;
9.补选常德市人民政府市长;
10.选举应由常德市选举的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1.其他。
(编辑 薛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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