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8年4月20日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高 军同志为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向明华同志为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
文国银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
祁圣友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于前军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肖丕国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胡志勇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刘 锋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庭长;
孙孝明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侯克山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张秋岚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金春明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樊 英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戴小军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龚哲羲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罗 真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卜玉平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祖军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许文毅同志为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文国银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祁圣友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肖丕国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职务;
孙智勇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庭长职务;
孙孝明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侯克山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秋岚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金春明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樊 英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熊利波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 丹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彭先桥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袁美丽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柳立武同志的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靳湘辉同志的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治民同志的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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