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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 切实助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发布时间:2020-06-2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本网讯(通讯员 谭芳)6月23日,常德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报告,通过了《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专门加强和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2017年7月1日,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推开以来,常德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49件,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18亿余元,挽回国有财产损失611万余元,办理了一批在全国、全省、全市较有影响的典型案例,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随着工作的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来源窄、调查取证难、鉴定评估难、衔接协调不畅等诸多现实困难凸显。《决议》的通过和执行,是常德市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切实解决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中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的重要举措。

《决议》紧密结合常德实际,对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方方面面作出规定。常德拥有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9个国家级湿地公园,另有多处饮用水水源地,为切实守护好这些宝贵的生态资源,《决议》明确检察机关应当加大对这些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并在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依法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新领域。

为确保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落到实处,《决议》明确将落实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全市平安建设考核内容,运用考核指挥棒,推动工作开展。明确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纳入普法宣传教育内容,发挥新闻宣传部门舆论引导优势,切实提升公职人员、社会大众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识。

针对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损害赔偿金收缴管理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决议》提出要探索建立财政专门账户制度,依法加强对公益诉讼案件损害赔偿金的管理。针对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刚性不足的问题,明确涉及有重大影响的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及其办理情况,应当及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视察等方式加强监督。

《决议》还明确了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支持和配合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相应职责,应当健全联系沟通、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切实助推我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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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相关议案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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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现场

来源: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

编辑:邓   超

审核:薛   野

审签:陈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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