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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1-11-0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贯彻

  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1年10月26日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实施以来,全市劳动用工情况总体平稳,劳动关系基本和谐。企业用工行为不断规范,劳动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一批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被依法查处。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1.继续加大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普法宣传,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通过对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过程中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使劳动合同法深入人心。重点加强人员培训。一方面要组织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系统学习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提高各用工单位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依法用工的理念,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劳动、建设、卫生、安监及工会等职能部门或组织的指导和培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还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职工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

  2.继续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一是督促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引导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完善与劳动合同制度相配套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二是健全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制度。要建立起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制度审查备案制度,建立完善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要重点推进餐饮、建筑、交通和加工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三是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制度。针对劳务派遣用工市场不规范的现象,出台配套政策,进行合理的指导和管理,必要时开展专项整顿,规范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行为,确保同工同酬。四是积极稳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继续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内容,以非公有制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对象,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加快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五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社会保险费用的征缴力度,对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进行查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继续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劳动用工日常监管。广泛深入开展日常巡视检查,认真受理和及时查处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将劳动合同签订、解除、工资支付、工作时间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内容作为执法重点,对劳资纠纷发生较多的中小企业,劳动保障部门要予以建档和进行重点监控。二是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率。从提升仲裁办案质量和效能入手,加大调解力度,简化仲裁办案程序,实现对劳动合同争议的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三是加强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充实配备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力量,加强劳动监察网络平台建设,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加大劳动监察及劳动争议仲裁队伍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监察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监察执法能力,确保劳动合同法得以全面贯彻实施。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10月31日

(编辑 薛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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