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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1-06-2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本网讯(记者 薛野 曾环石)6272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儒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元英、张启祥、文承保、杨先平、石成林、肖燕芳、王孝山,秘书长彭启云出席会议。

  27日上午,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2010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市审计局关于市人民政府2010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市本级2010年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以国有土地资产置换武陵区农村信用联社不良贷款情况的报告。下午,会议对这些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

  28日上午,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文化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关于我市文化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还对市政府文化工作进行了评议。

  曹儒国指出,目前我市文化工作存在重事业轻产业、重活动轻管理、重硬件轻软件等三种倾向。文化工作不仅要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还要促进老百姓品味的提升和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文化工作进行评议,有利于市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仔细分析,不断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提高人才队伍建设,改善文化从业环境。

  曹儒国建议,全市的文化工作要围绕传承历史文化、培育特色文化、打造精品文化来开展。主要是要抓好五个力度,即:深化改革力度、文化投入力度、资源整合力度、市场监管力度和队伍建设力度。要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和社会资金的投入,积极争取政策资金,充分整合资源,认真研究管理策略,加强人才培养与管理,促进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28日下午,会议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本级2010年财政决算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市政府以国有土地资产置换武陵区农村信用联社不良贷款的决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原则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我市文化工作的评议意见。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小明,副市长沈习淼,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邬文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海波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儒国在会上讲话并主持第三次全体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元英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文承保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小明列席会议

副市长沈习淼列席会议

对市人民政府文化工作进行评议、询问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对市人民政府文化工作进行询问发言

颁发人事任命书

会议现场

(编辑:曾环石)

(审签: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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