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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1-07-0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mdash;mdash;2011年6月27日在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畜牧法执法检查办公室主任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启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大常委会畜牧法执法检查组委托,我代表执法检查组向会议报告执法检查情况,请予审议。

  为了促进全市各级政府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下简称畜牧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年度工作安排,今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畜牧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执法检查的主要特点

  本次执法检查在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取得了圆满成果,归纳起来,此次执法检查有以下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为搞好此次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研究执法检查方案,并以常人常办通〔2011〕6号文件印发给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常德日报、常德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将执法检查方案向社会进行了公告。4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有执法检查组成员和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人大农工委主任、畜牧局长参加的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成林进行动员。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对本次执法检查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分别制定了切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并开展了执法调研。市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执法检查工作认识较高,积极配合,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及时研究整改措施,查改结合、边查边改。

  二是组织严密。市人大常委会在印发执法检查方案的同时,组成了执法检查办公室,负责协调执法检查的具体事宜。执法检查办公室先后前往部分区县(市),指导开展执法检查、收集了解有关情况。并对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执法检查重点及注意的问题。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按计划、分阶段推进执法检查。大部分区县市人大常委会都制订了执法检查日程表,对自查自纠、问题交办、依法整改、迎接抽查、跟踪督导等各个环节都拿出了详实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是方法灵活。此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畜牧法的学习宣传情况,畜禽规范化养殖,种畜禽生产与管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畜牧管理机构、人员及执法经费、办案情况,畜禽养殖的环境保护等。全市共检查了15个种畜禽场,20个规模养殖大户,13个定点屠宰场,19个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28个散养户。本次执法检查按照监督法的要求,主要采取了三种方式:一是集中抽查与个别走访相结合。5月份,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9个小组,赴9个区县(市)及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对畜牧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各小组深入养殖场、走访养殖户,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调阅案卷资料、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全面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有些检查组成员还单独走访了养殖场、养殖户。二是发放问卷与召开座谈会相结合。市人大执法检查办公室向全市100名市人大代表发放了100份《畜牧法》知识问卷及征求意见调查表,收回89份,收集到建议50多条。各检查组共召开座谈会14场次。三是发现问题与及时交办督促整改相结合。检查武陵和桃源的两个检查组,分别发现了“养殖户反映能繁母猪保险赔付不到位”和“猪肉销售商反映职能部门查禁猪肉不合法”等两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在本次常委会议后,对市政府进行交办,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二、对全市执法情况的基本评价

  1.畜牧法的宣传较广泛。畜牧法颁布以来,各地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采取纳入普法内容、编写讲义、办培训班、办专栏、贴标语、印发资料、发手机短信、送法律单行本到养殖户和养殖企业,在集贸市场、牲畜交易市场、畜禽养殖小区设立宣传展牌、拉横幅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了畜牧法的宣传教育。有的县利用移动通讯建立了专门的畜牧法短信服务平台,进行短讯服务与告知。通过普及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畜牧法制意识,形成了依法、规范发展畜牧业的共识。

  2.畜牧业发展迅速。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的扶持政策,积极出台地方相关扶持政策,大力推进畜牧业生产发展方式转变,全市畜牧业得到快速发展。据统计,2010年,全市出栏生猪613.9万头、牛13.5万头、羊178.6万只,出笼家禽1.14亿羽,蛋品产量33.6万吨,与2007同期相比分别增长了13.5%、10.5%、9.6%、12.3%、14.4%。畜禽养殖业总产值达186亿元,占农业总产值45.1%。

  3.畜牧养殖标准化、规模化快速推进。近年来,全市在畜牧业发展上改变过去由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逐步向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推进。生猪“生物发酵床零排放养猪技术”和“猪--沼--菜(果)”养殖模式、肉鸡标准化养殖模式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自2007年起,全市每年投入1700多万元开展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扶持养殖户改造栏舍,修建粪污处理和防疫设施。近三年来,全市新建或改造标准化栏舍25万平方米,防疫设施4万平方米,建沼气池3万立方米,有效地促进了我市养殖业标准化、规模化进程。据统计,截止2010年底,全市发展生猪养殖大户1500多家,家禽养殖大户1100多家,养牛大户60家,养羊大户110家,其他养殖大户200余家,规模猪场出栏生猪量占全市出栏生猪总量的61%。桃源、石门县在畜牧标准化、规模化建设上走在了全市的前列。

  4.畜牧产业化发展有了新突破。各地积极加强引导、培植畜牧企业,帮助解决发展问题,大力推进畜牧产业化建设。饲料加工、养殖、畜禽产品加工得到突破性发展。通威、唐人神、新希望等大型饲料加工企业相继落户常德,三尖、双佳等本地饲料企业日益壮大,截止到目前,全市注册饲料企业44家,其中,10万吨以上生产能力的企业10家,1-9万吨生产能力的企业34家,年加工能力250万吨,居全省前列。全市拥有畜禽产品加工企业80余家,加工产值达30亿元。同时,通过招商引资,汇美食品加工等大的集团公司入驻常德,带动了我市畜牧产业化的快速发展。畜牧龙头企业也不断发展壮大,全市现有省级龙头企业5家,市级龙头企业12家,分别比2007年增加5家、6家。

  5.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近几年,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头戏”来抓,对畜禽养殖从建场备案到畜产品上市实行全程监督,坚持抓备案管理、建包场责任制,加强投入品监测,严厉打击违禁投入品添加行为,确保了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近几年没有出现因食用畜禽产品导致群体中毒的事件。9个县市区均开展了城关镇定点屠宰场生猪“瘦肉精”快速检测,全市每年抽检生猪尿样上万头。饲料、兽药市场监管得到加强,例行抽样检测合格率平均分别达到95%和90%,高出全省水平。目前全市通过无公害生猪产地认定规模达420万头,畜禽产品获“三品”(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近100个。

  三、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畜牧法的宣传普及不够深入。近几年,各地对畜牧法的学习宣传组织了一些活动,但欠缺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一些从事畜牧业生产、运输、销售的人员对畜牧法还不知晓,畜牧执法人员执法欠力度,全市未办一起行政案件。

  2.畜禽品种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力度不够。桃源鸡、桃源黑猪、汉寿滨湖水牛、石门马头山羊是我市特有的地方畜禽品种,是我们祖辈长期选育保留下来的珍贵动物遗传资源,已列入国家、省级品种志,地方政府应依法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护和开发利用,但是由于所在地县级政府对此重视程度不够,投入的保种经费有限,使得我市的珍贵动物遗传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低,有些动物遗传资源甚至呈逐渐萎缩之势。

  3.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设施滞后。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为全社会广泛关注,因此畜牧法对质量安全保障单列一章,提出了具体要求。从此次检查的情况来看,全市畜禽产品检验检测虽购置了部分设备,但是运转还不正常,设施设备不配套,送检经费不到位,检测药剂缺乏,致使检验检测还处于粗放型、低水平、不经常阶段。

  4.对养殖污染物治理投入不足。近几年我市规模养殖发展很快,由于养殖场污染物治理相对滞后,大量畜禽粪便污水随意排放,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人畜饮水带来影响。据匡算,出栏1头猪产生的粪便污水达1.5吨,1羽蛋鸡1年的排污量40公斤,全市规模养殖场年出栏生猪350万头,存笼蛋鸡1000万羽,年产生的污染物达600万吨,是最大的面源有机物污染源。但是每年各级政府对养殖污染物治理投入严重不足,市本级除国家在沼气池建设每年拿1500万元外,对养殖污染物治理没有安排专项治理经费,区县市在这块的投入也是空白。

  5.乡村动物防疫人员工资待遇没有完全到位。按照畜牧法和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国家设立的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从事公益性技术服务的工作经费”。乡镇动物防疫员要纳入乡镇干部管理序列,实行工资津贴“同工同酬”,人均达2万元;村级动物防疫员每年至少70个工作日,其劳务补助人均至少要达到3000元。但是,目前乡村动物防疫人员工资待遇政策没有落实到位。据调查,全市2010年乡镇专职动物防疫员工资津贴人均只有1.5万元,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补助人均只有2220元。

  四、几点建议

  1.进一步抓好畜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措施,如集市、圩场、生猪交易场所等要张贴畜牧法条文,养殖大户人手一册畜牧法原文单行本,深入持久开展畜牧法的宣传;认真加强畜牧工作人员、养殖人员、经营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内在素质;畜牧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畜牧法及相关法规加大执法力度,把住畜禽产品质量关,要通过法律的学习宣传,让老百姓逐步形成“规范养殖畜禽就是关爱自己”的理念,真正实现健康养殖、健康销售、健康消费。

  2.加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一方面,加强畜牧业硬件建设。要实现畜禽产品安全可靠,最基础的工作就是做到及时检验检测,重点要配备必需的检测设备,安排必需的检测经费。为确保畜牧工作的正常开展,市县政府要安排一定资金购置必要设备、财政每年要预算足额的检测费用、技术培训费用。另一方面,加强畜牧队伍建设。市政府要高度重视畜牧业发展,出台有关政策,切实解决好畜牧专业技术人员进得来、干得好、留得住的问题,增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能力。

  3.认真抓好养殖污染物治理。为保护生态环境,保持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养殖污染物治理经费,增加对养殖污染物治理的投入。要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大力推广“生物发酵床”养猪技术、干法清粪工艺与雨水污水分离工艺、猪沼菜(果)农牧结合模式,达到畜禽粪污的减量化排放、资源化利用;要制定并实施土地使用、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引进民间资本新上猪粪、鸡粪等有机肥料加工企业,真正变废为宝,根治污染。

  4.努力搞好畜禽品种资源保护与开发。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市的珍贵畜禽品种资源的保护与开发,要列入“十二五”发展计划,分年实施抓落实;每年要安排必要的珍贵畜禽品种保护与开发资金;要制定珍贵畜禽品种保护与开发的扶持政策,鼓励养殖大户开展珍贵畜禽品种的保护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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