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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10年市本级城建项目和城建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及2011年市本级城建项目计划安排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1-05-0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2010年市本级城建项目和城建资金

计划执行情况及2011年市本级城建项目计划安排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1年4月26日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市本级城建项目和城建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及2011年市本级城建项目计划安排(草案)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0年,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按照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意见的要求,努力加快城建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城建项目管理,有效调度城市建设资金,较好地执行了2010年市本级城建项目计划和城建资金计划。

  会议原则同意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1年市本级城建项目计划,并提出如下意见:

  1.进一步加大城建项目统筹力度。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发展的轻重缓急和城建项目库编制年度城建项目计划,有序推进城市建设。要把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与经营性项目区分开来,城建项目由政府主导,经营性项目实行市场化运作。要建立推进城建项目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城建项目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加强项目的统筹。要完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项目建设。市人民政府对重大城建项目和大额城建资金的安排,应事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以便市人大常委会支持和监督。

  2.进一步加大项目建设监管力度。要加强城建项目的管理,从项目论证、立项、实施、验收、评审等各个环节把关,坚决杜绝边规划、边设计、边施工的现象发生。要加强对项目建设技术、质量、安全、进度和施工现场等方面的监管,加快影响全城居民生活的重大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城建项目又好又快地实现预期建设目标。要搞好各种配套设施建设,确保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3.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管理力度。要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根据项目建设和偿还融资本息的需要,合理确定融资规模。要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成本,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完善定期审计和项目评审制度,建立项目资金、质量、效益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大项目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项目,要将有关情况及时公开,便于社会监督。

  4.进一步加大征地拆迁安置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做到既有利于依法有序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又有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快安置小区建设进度,完善安置小区的生活设施,尽快解决入住难、入住后生产生活不便的问题。要调整货币化安置政策,让更多的被拆迁户选择货币化安置,以减轻现房安置的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要按照不降低被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的群众生活水平的原则,完善社会保障政策,广开就业渠道,让被拆迁群众安居乐业。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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