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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

发布时间:2009-05-0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本网5月4日讯(记者 薛野)今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本之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联组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行企业债券有关议案的报告,关于“三路一桥”项目BT合同中的回购资金在回购期内列入财政预算议案的报告。

  第九次常委会议还审议通过了相关决定,其中包括:《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德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常德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投资建设与转让收购模式建设柳叶湖国际马拉松赛道项目的决定》、《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德市人民政府为常德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券设立专项偿债基金的决定》、《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德市人民政府为常德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券进行利息支付承诺的决定》、《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市人民政府回购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建设项目的决定》、《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市人民政府将“三路一桥”项目BT合同中的回购资金在回购期内列入财政预算的决定》。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宋冬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邬文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海波,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此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本之主持会议

常委会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现场

市政府副秘书长甘志敏作关于发行企业债券有关议案的报告

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国政作关于“三路一桥”项目BT合同中的回购资金在回购期内列入财政预算议案的报告

(编辑 薛野)

(审签 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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