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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全市卫生工作的评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1-03-1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全市卫生工作的评议意见

  (2010年8月27日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市卫生局局长郑家火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卫生工作评议组所作的《关于市政府卫生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并对卫生工作进行了评议。

  会议认为,“十一五”以来,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工作,我市卫生事业发展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特别是在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施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医疗卫生队伍和医德医风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卫生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指出,我市的卫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卫生事业投入不足,医疗卫生环境欠优,城乡卫生资源不平衡,农村卫生队伍力量薄弱等,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进一步贯彻法律法规,加大卫生事业投入。财政支出的增长部分要向卫生特别是公共卫生倾斜,确保每年预算内卫生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同口径比较有适度增长。对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各项规费,有关部门要尽力予以减免。要根据乡镇卫生院实施零差率药品销售的实际,组织财政补偿经费的测算并及时发放,减轻基层压力。要做好基层卫生机构的债务化解工作,抓好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的改革,确保人员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标准。

  二、要进一步适应社会发展,抓好卫生事业规划。要结合当前城镇化发展趋势和居民健康需求旺盛的特点,抓好“十二五”卫生规划的制定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打造湘西北医疗卫生中心,努力形成我市城市医疗品牌。同时提高县级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改善医疗条件,提供便利、高效、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要重点抓好医疗卫生资源的城乡统筹,不断优化农村、社区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三、要进一步开展综合治理,改善医疗卫生环境。要开展医疗环境综合治理,整合各方力量有效打击职业“医闹”、“医托”的非法行为,维护医疗卫生秩序。要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涉医涉药虚假广告,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简化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纠纷调解、诉讼程序,引导医疗纠纷当事人通过合法程序申张权益。要督促医疗机构严守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规程,增强医疗行为的透明度,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

  四、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卫生队伍结构。要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不断优化基层卫生队伍,提高基层卫生技术水平。要抓好城镇社区全科医师和乡村医生的规范化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公共卫生网络的网底作用。要进一步开展满意卫生、和谐卫生的创建工作,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打击医疗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努力提高卫生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我市卫生工作不断取得新的发展。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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