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08-06-2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常人常发〔2008〕10号

(2008年6月27日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在贯彻实施体育法过程中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促进我市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全民健身氛围,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出了努力,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体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体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领导要站在抓体育就是抓群众健康、抓体育就是抓民族凝聚力、抓体育就是抓社会和谐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体育法律法规的要求,努力抓好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公共体育场馆和全民健身场地的规划设计,切实搞好居民小区内健身场地设施的建设与维护,为市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体育服务。要进一步加大体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将体育法律法规纳入全市干部职工普法学习的内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向全社会宣传普及体育法律知识和有关政策,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体育法律知识的知晓率,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进一步加大投入,切实抓好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按照体育法律法规的要求抓好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把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列入市县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要逐步增加体育事业经费的投入,保持与国民经济和财政收入相一致的增长水平;要加大对城乡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的投入,并逐步把建设重心向农村地区倾斜,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地建好农村公共体育健身阵地;要充分调动社会办体育的积极性,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

  三、进一步健全队伍,全面提升体育工作水平。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加强体育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加大体育执法力度,认真查处非法挤占、挪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或擅自改变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用途的违法事件,确保被挤占的体育设施尽快得到恢复、重建。要加强对体育产业经营户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培育、规范体育产业,保障群众健身安全。要加强体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项目的人才引进,大力实施精品工程战略,努力构建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全面促进我市社会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的快速发展。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8年7月7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