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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 8常德市人大委员会8人大概况8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简介
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一)代表的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军队选举产生。

    省、直辖市、自治区、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二)代表的职权

    1、会内职权;

    (1)提出议案权。

    (2)提出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

    (3)选举和决定任命的投票权。

    (4)审议权。

    (5)提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

    (6)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的权利。

    (7)调查提议权。

    (8)表决权。

    (9)免责权。

    2、会外职权

    (1)与原选举单位保持联系权。

    (2)视察权。

    (3)召集临时会议的提议权。

    (4)其它会议的列席权。

    (5)参加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权利。

    (6)原选举单位人大和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列席权。

    (7)人身特别保护权。

    (8)代表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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