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7日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建议,经过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列入2008年8月召开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列入2008年10月召开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