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9日常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鉴于万善志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常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万善志辞去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