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人大概况
人民代表大会
人大常委会
工作动态
代表之声
法制探讨
《常德人大工作》
用户名:
密 码:
   
 
  1 2
 
关键字:
 
 
 
您的位置: 8常德市人大委员会8工作动态8区、县(市)人大工作
“执行难”不再难
  
1 2  下一页
                  ——桃源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法院执行工作纪实
                           □    朱愈才    叶春华
  近些年来,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的民商事案件“执行难”,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为此,桃源县人大常委会顺应这一新形势和新特点,把有效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作为执法监督工作的重点,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切实加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力度,督促和支持法院较好地破解了“执行难”问题。
  一、顺乎民意民愿,高度关注执行
  坚持把监督法院执行工作纳入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为了督促法院抓好执行工作,每年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定期听取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汇报,对执行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督促解决执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2003年9月,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法院执行工作,委员们结合调查掌握的情况,围绕破解“执行难”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积极献计献策,要求法院系统提升执行认识、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增强执行实效。县法院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充实执行力量,调整执行思路,创新执行机制,实行联合执行、集中执行和公开执行,效果十分明显。当年新案执结率达90%,执行积案161件。2005年,该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督促和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的作法得到省委政法委的肯定,并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予以推介。2006年,桃源县法院被省委评为全省“清积”工作先进单位。
  坚持把解决执行难案纳入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的重点。近几年,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申诉控告,对反映执行问题的申诉控告尤为关注,不仅及时交办,而且跟踪督办,直至问题解决为止。三年来,人大常委会共交办执行案件63件,已执结59件,执结率达94%。如执行西安镇农民江秋清与千斤园村委会借款纠纷一案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几次接访,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并与法院执行干警深入到当事人居住地,召集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被执行对象村委会负责人参加的执行和解会议,通过摆事实、明法理,促成了被执行人与申请人的和解,最后该村委会通过多方筹资,如期兑付了欠款,使这一积存七年之久的执行难案终于圆满办结。
  坚持把创新执行机制纳入人大常委会监督法院执行工作的着力点。实践表明,“执行难”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因素,也有人为因素;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其中最关键的是基层法院还缺乏一套完整的执行工作运行机制。为此,县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法院内部执行工作机制建设,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每半年组织一次办理交办执行个案的检查,每年督促法院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评比考核活动。几年来,县人民法院以人大监督为契机,围绕创新内部制约机制,提高审判执行质量,制定出台了人民法院接受人大监督制度,建立健全了审判执行分离、执行程序规范、执行过程公开、目标责任考核的执行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了执行工作力量,使法院执行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二、突出重点案件,依法监督执行
  针对涉及特困企业的案件实施重点监督。2001年,陬市镇船厂职工钟吉元在厂内务工时,不慎摔断尾椎骨,造成下肢瘫痪,生活不能自理。2002年,法院判决造船厂支付赔偿金14万元。后因陬市造船厂已被注销,陬市镇政府称无能力履行,钟吉元推着轮椅一直上访申诉不断,县执行局多次执行无果。后经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多次督办此案,2005年底,陬市镇政府拿出现金6万元,其余部分在10年内分年执行,达成了执行和解。与此同时,还为钟吉元落实了低保政策,为其女儿解决了读书交不起学杂费的问题。
1 2  下一页
  2004-2005 版权所有: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主 办: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承 办: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电 话:0736—7260270 地 址:常德市洞庭大道中段117号 E-mail:cdrd@changde.gov.cn
技术支持: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