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监督实效,常委会努力做到三点:一是严格按照程序,依法实施监督。如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方面,报告单位原来对正式文稿的报送不是很规范,审议显得比较匆忙。为了提高审议质量,常委会要求报告单位20天前将工作报告送相关委室征求意见,10天前将正式文稿送常委会办公室,7天前将正式文稿送常委会组成人员,保证了专项工作报告质量。二是实施阳光作业,强化公开制度。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注重相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公开,重大事项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三是注重调查研究,增强监督实效。如常委会审议大型建设项目时,按照相关办法的规定,常委会财经城环工委要组织相关部门调查论证,同时必须走访座谈、问卷调查各方面代表50名以上。
坚持依法任免,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换届以来,常委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0人次。常委会对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主任、副主任,政府组成单位局长、主任进行随届任命,增强了任命人员的责任感和人大意识。常委会注重把握任前考试、任前公示、任前发言、任后监督四个环节。任前法律考试改过去拟任人员在本单位参考为拟任人员到人大常委会参考,提高了拟任人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严格遵守拟任人员任前7天公示制度,并设立举报电话。注意搞好任前发言,拟任人员任前发言情况在县电视台播放,向全县人民庄严承诺,增强了任命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今年人代会上,县人民法院80多名审判员和县人民检察院40多名检察员面对全体县人大代表集体宣誓,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好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