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审议,当好“辩士”
在审议过程中,作为人大常委会主任首先应做一个称职的“辩士”,每一个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都应当是一个好的“辩士”,而不应该是一个外行,满口外行话;也不应该是一个“哑巴”,一言不发。要当好“辩士”,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除上面所说的要加强学习,丰富知识外,我认为,还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才能真正做到清清楚楚审议,明明白白表决。
1.做好准备。一是会前全面掌握情况。年初,我们公布了县人大常委会年内要审议的各项议题,让被审议单位早做报告准备,让常委会组成人员早做审议准备。每一次常委会会议召开前,我们通过主任会议提出了重点审议议题建议,让常委会会议进一步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把审议做深做透;组织专门班子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该审计的,要求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给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结果;该与纪检、信访、公安等部门以及检察机关、乡镇村(居委会)、普通群众核对情况的,认真核对情况,确保情况全面客观、准确无误。我们保证有周密的安排和充足的时间调查了解情况,不打乱仗,不急于求成,不草率从事。为了解决兼职委员对相关情况不够了解的问题,我们把8名兼职委员有针对性地编入各调查组,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兼职委员的日常联系,让他们经常性地参与调查研究,了解相关情况。对于有些一时难以弄清楚的问题,特别是预算问题,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汇同相关专业人员反复调查研究,拿出翔实易懂的调研报告,提交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有不清楚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在会上进行详细的解答,直到常委会组成人员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二是会前认真研读会议材料。会议审议的材料,在会前七天送到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研读会议材料,确定审议发言重点,拟定发言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