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要搞好人大工作,必须突出四大工作重点
人大工作不能面面俱到,该搞的必须要搞,多了不行,不搞也不行,要突出重点,适可而止,把握工作的节奏。我认为,人大工作应该突出四大重点:一是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二是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性工作;三是上级人大整体联动和交办的工作;四是事关全局,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作。这四大工作重点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概括起来就是“三会”、“三查”、“三议”。“三会”就是主任会、人大常委会、人民代表大会;“三查”就是调查、视察、检查;“三议”就是审议、决议、评议。围绕这四项工作重点,上届以来,我们积极探索,努力创新,许多工作在当时开创了人大工作的先河,取得了很好的实效,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认可和群众的认同。如我们首次在代表大会上对工作报告进行票决,首次对政府市长和线管部门负责人进行评议,首次由分管市长在代表大会上汇报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并组织代表测评;首次评议乡镇长和站所长,首次开展选民评议人大代表工作等等。
今年,我们打算利用人大的法律资源和现有的制度空间,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程序,提高监督实效,使弹性监督深化为刚性监督,程序性监督深化为实质性监督,由上而下的单向监督深化为上下结合的双向监督,阶段性监督深化为经常性监督,随意性监督深化为制度化监督。重点是四个方面:一是对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及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二是对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评价;三是对政府系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评审,最近我们已经召开了动员大会,正式启动了此项工作;四是对政府工作部门中具有行政管理和收费职能的二级机构进行评议。我们采取社会征集、代表初选、常委会票决从全市44个单位中确定评议对象,然后通过评议调查、常委会审议、代表票决、形成审议意见、限期整改、定期回复等六个环节,力争评议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