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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要坚守为民负责的政治品格。以什么样的政治品格面对工作,是每一个从政者都无法回避的问题。我觉得品格就是一面镜子,反映在我们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上;品格也是一个影子,折射出为人处事的方式方法;品格还是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关键的时候,操纵着我们的思维和决策。政治品格有很多内容,马克思讲,“不可收买是最高的政治品格”,人民日报曾发表评论员文章,说求真务实是共产党员的政治品格。我想,作为一名人大工作者,为民负责应该是一种必要的政治品格。要坚守这种品格,我个人认为,首先,是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科学的制度设计,应该是权责利对等的。要想真正履行好权力,必须首先扎扎实实负起责任,要有“一日无事,三日不安”的忧患感和为了人民的利益不达目的不罢休的责任意识。不要首先想到的有什么权力,而应该想在这个岗位上到底应该负什么责任、怎样去负责。其次,要有牢固的民本思想。毛主席说,“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吴邦国委员长也曾指出:人大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人大工作者必须牢固树立民本思想,在工作中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要真正心系群众,真正深入基层去,真正的到田间地头、工厂车间去,多搞实地调查,真正弄清主流民意,要切实为老百姓谋福祉。再次就是要有坚持真理的勇气。做人大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要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履职,当仁不让地用好权。从来不说一点硬话,一味的评功摆好、和稀泥,是很难推进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的。我想,关键时候,坚持一份据理力争的勇气,保持一种敢于较真的品质,也没什么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