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贯彻执行《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的情况报告和关于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情况报告。
关于贯彻执行《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工作,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把急性血吸虫病控制当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深化血防机构的改革,狠抓血防健康教育,并从财力上加大了对疫区血防经费的投入,常规防治措施进一步完善,急血流行得到有效控制,全市血防综合防治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条例》的贯彻实施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行政管理职能有弱化的趋势,防治工作面临滑坡;二是县级防治经费欠保障,防治措施难以落到实处;三是有些方面存在利益冲突,常规防控措施治标不治本;四是疫区群众对疾病严重性认识不够,违规案件查处困难。
会议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对血防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把血防工作当作关系到疫区人民切身利益的头等大事来抓,认真落实好责任制和绩效考评制,真正把这项工作抓好、抓落实;二是深化《条例》及有关政策的宣传教育,突出抓好对疫区农村,高危人群、基层干部和农村教师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防控意识;三是稳定一支专业的防控队伍,落实县级财政配套经费,并安排一定的血防用工经费;四是逐步实现疾病防控重点向传染源管理转移,适当减少药物灭螺强度,改以环境改造综合治理为主要手段,并在重大项目建设和疫区移民前,综合考虑血防业务部门专业意见。
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工作。会议认为:各级政府围绕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以康复工作为龙头,把残疾人教育作为切入点,解放残疾人生产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使我市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残疾人保障法的实施还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对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力度还不够,部分单位对残疾人事业的认识还有误区;二是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与经济发展水平和残疾人事业需要存在差距;三是一些残疾人优惠政策尚未完全落实,有些政策还须进一步完善。
会议建议:一是市、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是市县两级政府要继续加入投入,落实好针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要征收到位,着力解决好残疾人康复、教育方面的经费困难,对极特殊群体的特殊问题不能仅靠常规救济办法解决。三是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创造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出席:莫道宏 蒋祖建 李学林 邹克忠 张启祥
高 勇 刘克云 何英满
列席:张元英 马麦秋 王志华 刘经平 杨明清
李友元 赵正乐 赵澧群 彭启云 蔡常林
郑家火 卜功元 涂传勇
记录:杨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