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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1-10-2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1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2011年10月26日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卢武福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1年1mdash;9月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结合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决定批准201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强调,市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要克服困难,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实行财政支出精细化管理。完善财政绩效评价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进一步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加大财政资金对民生工程、公共事业的支持力度;要加强融资资金监管,统筹资金使用,防范财政风险,要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编辑 薛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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