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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市本级城建项目和城建资金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市本级城建项目计划安排(草案)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6-05-25 信息来源: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人民政府:

常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市本级城建项目和城建资金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市本级城建项目计划安排(草案)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5年,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意见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项目推进速度较快,土地报批和征拆力度加大,较好地执行了2015年市本级城建项目计划和城建资金计划。会议原则同意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市本级城建项目计划,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项目和资金计划规模安排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充分考虑城市发展的轻重缓急,讲求实效,合理编制年度城建项目计划。确保项目建设资金链、偿债资金链安全,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变更,确保工程量的准确。充分做好紫缘路北延至万金公墓进山公路的论证工作。

二、抓紧启动江北城区城东片区提质改造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依法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完善市城区提质改造整体规划,近期适当向城东片区倾斜,每年安排几个项目,分步实施城东片区提质改造,加快推进该片区路网建设,新建公园绿地、健身休闲场所,补齐教育、卫生、商业等公共服务短板。

三、进一步健全征拆考核机制

征拆工作要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人本理念,规范运作,依法推进。明确征拆职责,细化分工,对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及责任部门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和操作细则。定期对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及责任部门征拆工作进度进行督导调度,做到责任落实到位、日常调度到位、考核奖惩到位、督导问责到位。

四、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发改、财政、住建、规划等部门要依法依规,坚持标准,加速项目立项、方案评审、初步设计审查等前期工作。要进一步集中力量,提高项目评审效率,加快工程建设进度。要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及决算、审计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和《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督办办法(试行)》的规定,请市人民政府在2个月内,将上述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送交市人大常委会(由办公室和城环委受理)征求意见,并在201610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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