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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城市规划区河流湖泊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6-09-13 信息来源: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人民政府:

常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市规划区河流湖泊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在市城市规划区河流湖泊污染防治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河流湖泊联防共治意识不强、河流湖泊城市蓝线未划定、城市规划区污水处理设施不配套、规划区河流湖泊管理体制不完善等问题。为进一步抓好市城市规划区河流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1.加大市城区雨污分流力度和河流湖泊截污力度,“两河两湖”(穿紫河、护城河、柳叶湖、沾天湖)要限期截污。

2.尽快制定完善市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尽早消除市城区黑臭水体。

3.关闭城市规划区内规模养殖场。

4.城市规划区内河流湖泊全面禁止养殖珍珠。

5.划定城市蓝线,坚决制止侵占水域、破坏水系行为,避免河流越来越窄、湖泊越来越小。

6.尽快选址建设市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切实解决桃树岗垃圾填埋场还在吸纳垃圾与渗滤液排放问题。

7.科学分析与研究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布局,尽快启动建设皇木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鼎城灌溪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同时,强化对已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保障与监督。

8.已规划的黄石水库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今年要开工建设。

9.尽早实施市城市规划区河流湖泊水面日常保洁工作。

10.理顺管理体制,搞好城市规划区涉及河流湖泊行政事务的管理和调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和《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执行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督办办法》的规定,请市人民政府在2个月内,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上述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方案送交市人大常委会(由办公室和城环委受理)征求意见,并在2017年2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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