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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乡规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6-09-23 信息来源: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人民政府:

常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3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规划意识不断增强,城乡规划编制水平不断提高、规划管理力度不断加大、控违拆违效果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项目竣工验收监管不严、“多规合一”尚未完成、市城市规划区周边地带的项目审批把关不严、市城区河流湖泊保护难度大等问题。为进一步抓好规划执行工作,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规划编制和实施

加强对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相关具体规划的公开力度。规划编制要突出地方特色、注重科学性,规划实施要注重稳定性和权威性。加强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规划审批后的跟踪管理。针对目前反映较为强烈的江北城区城东片区发展不足问题,在规划编制时要注重该片区城市功能的完善。坚持规划先行,以保护为主,搞好柳叶湖的开发利用。

二、积极推进“多规合一”

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理清各类规划之间的关系,强化规划统筹协调。积极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的相互融合,逐步实现“多规合一”。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统一的空间信息平台,优化空间布局,有效配置土地资源,不断提高政府空间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

三、加大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力度

进一步强化规划管理,加大对市政工程监管力度,规划部门要牵头搞好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完善竣工验收备案程序,让工程建设资料有据可查,责任追究有据可依。

四、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打击力度

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全民的参与意识,营造浓厚的控违拆违氛围。对新增违法建设,发现一处,查处一处,绝不姑息。对存量违法建设,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和《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执行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督办办法》的规定,请市人民政府在2个月内,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上述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方案送交市人大常委会(由办公室和城环委受理)征求意见,并在2016年12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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