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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制工作评议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6-11-09 信息来源: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人民政府:

常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法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评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法制工作,把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断提升,法制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法制队伍建设和基础保障不断加强,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有了较大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框架已经基本形成。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指出,目前,我市法制工作还存在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体制不顺、执法办案水平不高、法制队伍不能满足现实需要等问题,需要引起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加强对法制工作的重视程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加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的培养。要继续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定期法治培训等制度,切实增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与紧迫感。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要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切实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公开执法流程,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公开、公平、公正。要充分发挥监督效能,强化执法案卷评查和个案监督处理,进一步完善行政投诉处理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要严格按照《常德市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把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纳入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

要尽快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明晰部门行政职责,加快重点领域和五个管理区综合执法改革试点进程,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下移,着力解决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对目前机构改革后,出现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错位等问题,要尽快予以规范。对五个管理区行政执法的现实矛盾,要认真研究,及时拿出处理意见。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要不断加强对全市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要适时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特别是针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要尽快出台相关办法予以规范。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每年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同时,要加强区县(市)和市直单位法制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机构、配齐人员、保障经费、强化职能,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和《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督办办法》的规定,请市人民政府在2个月内,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上述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方案送交市人大常委会(由办公室和内司委受理)征求意见,并在2017年4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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