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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法院疫情防控期间“民生第一”得民心

发布时间:2020-11-19 信息来源:安乡县人大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抗击战打响以来,湖南省安乡县法院为加强防控工作部署,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的同时,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把“民生第一”放在首位,深受百姓称道。

  地处湘鄂边界处安乡县,东与湖南省益阳市南县接界,南隔澧水洪道尾闾与汉寿县相望,西濒澧水洪道和松滋河中支与鼎城区、津市市、澧县为邻,北抵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石首市。特殊的地域、复杂的社情,特别是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给审判及执行工作增加不少难度。安乡县法院为破解这一难题,积极探索工作方式方法,全方位、多渠道拓展司法服务职能,多措并举,有力促进了湘鄂边界稳定与和谐。安乡县法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7日的开庭、调解、听证等诉讼活动原则上改期。案件审理具备通过互联网开庭条件的,当事人可申请网上开庭;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无法参加庭审的,可通过受理通知书、开庭传票预留的电话号码联系法官申请延期开庭,本院予以准许;疫情防控期间,本院将切实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网上诉讼服务,请尽量避免窗口现场提交,尽量减少外出,降低防疫风险;疫情防控期间,本院就执行工作优先查控系统实施财产查控措施,暂缓开展集中执行,夜间执行等活动,不会在没有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接触当事人;疫情防控期间,拟到本院旁听案件庭审的,建议相关人员通过网络庭审直播系统进行观看;疫情防控期间,本院将会选择电话、微信、短信等多种平台与诉讼当事人进行沟通、听取诉讼意见,确保改期案件在疫情控制后保质高效结案。如果确需约见当事人,也会事先询问当事人身体状况,并在本院指定且基本满足防护措施要求的场所下进行;疫情防控期间,坚持亲至法院办理业务的,建议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务必戴上医用口罩、医用手套,并配合法院进行体温监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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