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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建设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发布时间:2022-11-25 信息来源:石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 ,要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近年来,石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搭建有效平台,抓实代表培训,加强建议督办,丰富代表活动等方面,着力建设“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有效促进了人大工作和自身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抓好平台建设,让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的“连心桥”

人大常委会是代表活动的组织者和服务者,必须积极拓展代表依法履职空间,不断探索创新发挥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和载体。

加强硬件标准化建设,用切实可行的方式把代表“聚起来”。县乡两级代表身处基层,与群众联系最为紧密,在倾听民声、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等方面有着更为便利的条件,是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的“连心桥”。为解决代表分布广泛、居住分散的问题,有效发挥代表桥梁和纽带作用,换届以后,县人大常委会遵循“住地相对集中、易于组织、方便活动”的原则,把全县285名县人大代表编成24个代表小组,以小组为单位,按照“有场所、有制度、有计划、有档案、有设施、有保障”的标准调整建立“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每月集中1—2天定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发挥其凝聚代表、联系群众的作用。县政府坚持实施了32年的“人大代表接待日”制度,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或1名副主任会同县人民政府县长或1名副县长,共同接待人大代表,搭建了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定期当面沟通的平台。 

加强软件规范化建设,用生动活泼的形式让代表“动起来”。县人大常委会指导代表小组在做好代表信息公开的同时,制定完善了年度活动计划、代表接待选民值班安排、工作制度、运行流程等规范运行的制度,形成以制度约束代表主动履职的机制,确保代表活动有方向,履职有目标。印制统一的代表履职手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登记簿、代表履职情况登记表等台账档案,指导规范做好情况登记,真正做到履职活动全程留痕,可查证、可考核、可监督。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人大代表深入到各自选区开展“三个一”的走访慰问活动,督促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带头深入走访群众,联系选民,带头参与“联系群众工作室”值班接访等活动,记好履职日记,为密切联系群众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年初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同编排好“人大代表接待日”县级领导值班安排,及时告知相关领导和人大代表。如实记载被接待代表的诉求建议,由接待的县领导当面签批,县政府办分月书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结果,高效促进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二、着力抓好履职培训,让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的“加油站”

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一定意义上决定着权力机关的议事决策质量。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做到有计划、有组织地对代表开展业务培训。

强化初任培训,增强代表履职意识。为使新当选的县级人大代表尽快转换角色位置,换届以后,县人大常委会及时邀请上级人大领导、业务骨干对其进行初任培训,着力解决新代表普遍存在的“不会审议工作报告,不会开展履职活动,不会撰写议案建议”等问题。在培训内容上主要做到三个突出:突出宪法和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人大工作常用法律的培训,以提高县级人大代表法律水平;突出人大工作业务知识的培训,帮助县级人大代表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了解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了解人大代表正确行使国家权力、建言献策的形式和途径;突出代表议案建议写作等基本知识的培训,帮助县级人大代表尽快进入角色,提高工作水平。

强化任期培训,提升代表履职水平。为促使县级人大代表及时了解新形势,掌握新情况,学习新政策和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我们坚持对全体代表进行任期培训。时间上除安排专门时间集中培训以外,充分把握人代会、人大常委会会议、执法检查、集中视察、小组活动等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时间节点,现学现用;内容上根据代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代表的要求,选择重点内容进行补课式的培训;对象选择上根据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业务工作,突出代表小组组长、代表工作联络员等重点对象,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形式上采取专题培训、集中学习、分散自学、“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做好代表培训工作,或邀请履职优秀的代表现身说法。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安排100人左右走进人大培训基地和高校接受履职培训,组织2名以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述职,邀请本县国、省、市、县代表中的履职典型交流履职经验,分享履职体会,努力提高代表的履职水平,保证代表任期培训达到全覆盖。

三、着力抓好建议督办,让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直通车”

人大代表在本级人大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依法向国家机关提出各方面的工作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也是人大代表最基本、最主要的履职方式。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督办好代表建议,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是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

抓源头,提高建议质量。首先是组织代表深入群众,做好全面细致的调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提高建议精准度。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代表提出建议“五步走”工作法,即代表专题调研,乡镇人大主席团和街道人大工委先期指导,县政府办和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会前把关,议案建议组会中审核,最后由代表向大会提交。同时,每年开展优秀建议评选活动,激发代表撰写高质量建议的主观能动性。

抓督办,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代表建议的督办,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督促国家机关改进工作的重要形式。为解决部分承办单位推诿扯皮、玩文字游戏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督办机制,加强督促检查。一是分类统计,精准交办。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在认真收集登记、核准信息、完善要素的基础上,根据代表建议的具体内容和各自的工作职责,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交相应国家机关分别办理。二是建立联动督办机制。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督促对口联系单位的建议办理工作。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对办理情况全程跟踪督办,定期通报办理情况。三是建立主任会议重点督办机制。每年,县人大常委会从众多的建议中选定6件事关发展大局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建议,作为主任会议重点督办件,由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四是坚持“不满意”建议二次办理制度。对代表明确表示“不满意”的建议要求办理单位二次办理,并将办理工作情况再次向代表回复。

抓考核,增强督办刚性。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紧盯办理过程,加强对办理结果的评价和运用,有效补齐了办理工作短板,切实增强了督办刚性。坚持开展办理情况票决评议。每年,“一府两院”向全体代表报告办理工作情况是人大会议的“规定动作”,选取县政府部门中的建议办理“大户”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并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票决评议也是每年12月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必定议题。同时,争取县委重视,构建一套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对办理不认真、敷衍了事,没有落实“三个必须”,即必须开会研究,必须见面走访,必须书面回复的,或是未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办理工作和能办不办、只承诺不落实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有效提高了办理质量和效率。

四、着力抓好代表活动,让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人大工作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最大危险是脱离人民群众。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是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主要形式。

建立常态化收集民意的渠道。通过代表接待走访选民、常委会机关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人大代表接待日”等方式,定期组织代表与选民、“一府一委两院”面对面沟通,倾听民声,体察民意,掌握群众诉求,协调解决问题。

畅通常态化知情知政的渠道。通过学习培训,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会议、列席政府常务会,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为代表订阅履职相关的报刊,定期向代表通报“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情况,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

完善常态化代表交流的渠道。鼓励打破组别、地域和层级限制,突出代表小组活动的专业性和灵活性,开展联组代表活动,增强代表活动实效。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代表围绕履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开展学习交流,探讨履职心得,增进代表之间的联系,凝聚履职合力。

拓展常态化助推发展的渠道。聚焦党委中心工作和地方发展大局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和改进依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代表服务与管理等工作,不断增强人大工作服从服务大局的意识,不断提升增进民生福祉的实际成效。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主题实践活动,倡导鼓励各级人大代表发挥行业优势,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坚持“五个一”的工作做法:一年开展一次执法检查,一年办理一件一号议案,一年开展一次专题询问,一年组织一次集中视察,一年开展一次政府部门工作评议,助推了营商环境优化和茶叶、柑橘两大农业支柱产业发展,促进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农村和城镇环境治理、城市建设与管理、医保基金管理、居家和社区养老等工作,为全县交通、城区重点工程和工业园区建设建言献策,乡镇卫生院运行、城区教育布局等工作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推动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凝聚起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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