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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3-04-27 信息来源:石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4月24日,石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会前,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学习辅导。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树国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接受部分县人大代表辞职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石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 2035年)》、县人民政府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县人政府关于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并通过《石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石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草案)》。(编辑:夏凡   审核:高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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