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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区:“三查三评三建” 推进检察院案件评查

发布时间:2015-09-24 信息来源:市人大办 浏览次数: 【字体:

  为确保检察官履职评议活动取得实效,武陵区检察院采取“三查三评三建”全面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
  “三查”即承办人自查、案管中心检查与检务部门督查相结合。案件承办人根据履职评议工作要求,对照自身工作实际找查不足。案管中心对被评议对象所办理的案件进行检查,同时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案件的程序是否合法、赃证款物处理是否及时等进行流程监控。检务督查则开门纳谏,从人大代表、当事人、公安、律师等多个途径征求意见,收集问题。
  “三评”即承办人自我评议、案管中心评议与检务部门评议相结合。承办人在政治业务学习、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接受监督情况和勤政廉政建设四方面进行自我评议,提交履职情况报告。案管中心在对流程监控的基础上,对案件的实体、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评议,通过庭审讯问、举证、辩论等环节的评议,延伸案件质量评查触角。检务部门先后邀请区人大代表、律师、公安局法制办召开恳谈会,对本院干警的执法行为和工作作风进行评议。
  “三建”即承办人建立案件自查台账、案管中心建立执法档案、检务部门建立作风档案。承办人对自己三年来所办理的案件建立台帐,便于随时自我检查与检索。案管中心将流程监控的结果记入执法档案,形成长效监督机制,并作为年底评优和今后提拔选调的参考。检务部门实行“一案三卡”的同步监督机制,通过廉洁自律卡、跟踪回访卡、办案告知卡对检察干警的司法作风和廉政情况进行监督,其结果记入作风档案。

(编辑 薛野)
(来源 武陵区人大常委会 罗华明兰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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