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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的方案

发布时间:2011-10-1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执法检查的方案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定于2011年9-10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了解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总结贯彻实施该法取得的成绩、经验和成功做法,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法律实施主管机关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有效实施,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与和谐社会建设。

  二、检查时间及内容

  1.检查时间:

  9月15日至10月中旬。

  2.检查内容:

  (1)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和贯彻实施情况;

  (2)制造、建筑、采矿业和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及非公有企业中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和合同备案情况;

  (3)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况;

  (4)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情况;

  (5)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情况;

  (6)劳动监察、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等职能部门对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的查处情况。

  三、检查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9月15日至10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部门将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执法检查的意义、内容、方法和具体要求。市、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西洞庭管理区要以劳动行政部门为主,会同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以及同级工会,对照各自职能职责拟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部署动员,通过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骨干会、工作人员会,层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此基础上,认真组织自查,澄清底子,发现问题,并在自查过程中边查边改,依法纠正存在的问题。市县两级人大、政府信访部门或机构要将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受理未办结的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信访案件收集整理,集中向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办公室报告。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电话号码:0736-7260302),向社会收集反映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案件线索。

  2.重点抽查阶段(10月10日至10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重点抽查。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检查组采取听取政府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执法检查自查自纠的情况汇报,查阅劳动合同相关档案资料,召开由纪检监察,政府法制、信访、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法院、工会,部分企业、职工、人大代表等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走访有关企业和询问部分职工代表等方法了解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情况。

  3.会议审议阶段(10月20日至10月底)。市人民政府对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及执法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内容:执法检查中自查自纠情况;贯彻劳动合同法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对劳动合同法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执法检查办公室在此基础上,结合重点抽查情况,汇总后形成执法检查报告,连同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的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会议审议。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到会听取意见。

  4.落实整改阶段(11月1日至12月30日)。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及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案件由市人大常委会向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交办,要求在落实整改阶段认真办理,并按时回复。市人民政府要针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制定相应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落实。

  四、组织领导

  市人大常委会设立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大内司委,由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委员万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和政府也应设立执法检查办公室,抽调专门力量开展工作。

  五、几点要求

  1.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要高度重视这次执法检查,上下联动,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好本行政区域内调研工作,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供全面、准确、客观的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情况,并提交汇报材料。

  2.各执法检查组在重点抽查前要认真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保证执法检查时间,具体时间各组自行安排。10月21日,各执法检查组统一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102会议室汇报检查情况,并提交文字材料。

  3.市、县两级新闻媒体要重视执法检查工作的宣传,配合检查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分别明确1名班子成员陪同各执法检查小组开展执法检查,具体协调检查中相关事宜,为执法检查活动提供服务。

  附件:执法检查组分组人员名单


附件

执法检查组分组人员名单

第一组

  带队领导:曹儒国

  组长:万利

  成员:马承斌、陈立平、曹卫平、龚玉文、李跃忠

  工作人员:胡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名

  检查地点:汉寿县、西洞庭管理区

第二组

  带队领导:张元英

  组长:蔡常林

  成员:李娥皇、吴为、姚景平、杨为明、赵克蓉

  工作人员:马湘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名

  检查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陵区

第三组

  带队领导:张启祥

  组长:李向东

  成员:陈亮、覃事玉、陈坚毅、褚敏、陈碧云

  工作人员:陈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名

  检查地点:桃源、柳叶湖旅游度假区

第四组

  带队领导:文承保

  组长:赵正乐

  成员:贺立新、黄继长、曾盈、董高群、刘艺峰

  工作人员:张星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名

  检查地点:临澧县、西湖管理区

第五组

  带队领导:杨先平

  组长:鲁祖安

  成员:龙艳、伍中福、胡秋兰、黄道田、伍双枝

  工作人员:李宏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名

  检查地点:鼎城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六组

  带队领导:石成林

  组长:张启俊

  成员:王军杰、杨耀金、杨立安、王平、蔡练刚

  工作人员:邓大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名

  检查地点:安乡县

第七组

  带队领导:肖燕芳

  组长:程方山

  成员:姚建平、彭海涛、郭伟勋、梅昌杰、池琳

  工作人员:向明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名

  检查地点:石门县

第八组

  带队领导:王孝山

  组长:兰枝云

  成员:卜功元、孙振华、杜鹏、吴慧敏、袁超云

  工作人员:方建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名

  检查地点:津市市

第九组

  带队领导:彭启云

  组长:李继杰

  成员:吴飞、赵理群、潘道波、王书娥、郑承伦

  工作人员:熊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名

  检查地点:澧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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