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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于本月启动《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7-07-18 信息来源: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本网讯(记者 薛野)7月1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102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新辉、宋云文出席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万利主持。

杨新辉副主任在动员会上宣读了执法检查方案。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成立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沈习淼任组长,宋云文、杨新辉、万利任副组长,分四个阶段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第一阶段是动员自查,于7月中下旬展开,主要是明察暗访收集情况线索;第二阶段是重点抽查,于8月上旬,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云文、杨新辉分别带领执法检查组赴鼎城区、临澧县、澧县、安乡县开展执法检查抽查,采取案件剖析、听取汇报、问卷调查、实地查看、召开座谈等方式进行;第三阶段是会议审议,将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将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第四阶段是督促整改,对相关审议意见及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市人民政府交办。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云文就开展好此次执法检查提了几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条例》执法检查的意义。开展《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事关我们执政党地位的巩固,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需要,是脱贫攻坚大会战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我市扶贫开发工作规范会、制度化建设的有力保障。二是明确工作重点,着力抓好执法检查的关键环节。要明确指导思想,突出检查重点,把握工作步骤。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执法检查的实际效果。要加强组织领导,避免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导向,加强整改落实。

市扶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办公室杨成同志解读了《条例》并作了辅导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董高群就执法检查的程序规则及相关要求作了说明,市扶贫办主任徐术福同志代表市政府报告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杨新辉副主任宣读执法检查方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云文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万利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编辑 薛野)

(审签 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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