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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开展评议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03-19 信息来源: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人大常委会

对市人民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开展评议的工作方案

2018228日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为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评议,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扣市委开放强市产业立市发展战略,围绕企业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聚焦政府部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不断强化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域的工作监督,推动形成优惠宽松的政策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为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优良的环境保障。

二、组织领导

工作评议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市人民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先蒙任组长,常委会秘书长万利任副组长,各委室主任、常委会副秘书长程方山、驻会的市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吴金槐、张跃华、高德知、市纪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组长王超轩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万利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评议对象

评议对象为与经济发展环境密切相关的政府工作部门。按照市委关于人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评议三年将政府工作部门全覆盖的要求,2018年评议对象为12个,具体为: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旅游外侨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

四、评议重点

在全面了解近2年来(2017年以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基础上,重点评议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依法履职情况。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部署是否全面落实;各级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各项规定、各项优惠政策是否得到落实;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方面的情况是否存在。

2.优质服务情况向社会是否作出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公开承诺并落实到位; “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情况是否存在;首问责任、限时办结、便民利民优质服务措施是否落实;企业、群众对服务态度与办事效率是否满意。

3.文明执法情况。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的情况是否存在;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处罚的情况是否存在;以罚代管、以收代罚的情况是否存在。

4.监督管理情况。对领导班子、执法执收人员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是否建立了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对影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是否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向企业索拿卡要,到企业报销费用,收受企业礼品礼金、会员卡,接受宴请、游玩等活动安排的情况是否存在

五、评议步骤

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下旬-5月下旬)

1.市人大常委会制定评议方案,3月下旬召开评议动员大会,对评议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2.各被评议单位按照评议方案,制定好各自工作方案,特别是对照评议重点认真开展好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各单位自查自纠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525前上报评议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7260141)。

(二)评议调查阶段(6月上旬-11月下旬)

分四步走:

1.广泛走访调查(6月上旬-8月中旬)。以代表小组活动的形式,组织全体市人大代表按照各自区域广泛深入企业、深入群众,了解被评议单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高效服务等方面情况,并收集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以区县(市)为单位形成调查报告。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收集被评议单位的上述情况,并形成调查报告。

2.集中评议调查(8月中旬-10月下旬)。根据部门自查自纠、走访调查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成立集中评议调查组,深入区县(市)、深入企业和有关单位,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明查暗访等形式,深入调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现状,广泛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

3.综合调查情况(10月下旬-11月中旬)。召开评议调查组各小组碰头会,对评议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台账,并撰写出评议调查报告。

4.讨论研究评议调查报告11月下旬)。主任会议对评议调查报告进行讨论,并决定是否将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同时,确定常委会会议上评议发言与专题询问的初步人选。

(三)会议评议阶段(12月上旬)

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对市人民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进行集中评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并进行评议测评,当场公布测评结果。

(四)研究整改阶段(12月上旬至20196月)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后,拟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评议的审议意见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后,印发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研究处理。6个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

六、评议方法

1.人员广参与。此次工作评议,全体市人大代表、被评议单位服务的企业、被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以及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信访局、市优化办、市绩效办、市直机关工委等相关部门都参与其中。此外,市纪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2.结果全量化。评议结果实行100分制,由日常评估与民主测评两部分构成。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人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体市人大代表、被评议单位服务的企业负责人组成。根据具体的评议办法,由日常评估与民主测评的分值再最终折算出各被评议单位的最后得分。

3.分时段进行考虑到民主测评的人数多、组织难等因素,民主测评分会前测评与会中测评两个时段进行。其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测评放在2018年12月上旬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市人大代表测评与企业负责人的测评均放在2018年10月下旬进行。市人大代表测评以区县(市)为单位,由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企业负责人测评由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市人大代表测评与企业负责人测评,市人大常委会均派人监督和指导。民主测评全部实行现场统计并当场公布结果。

七、市县联动

1.积极协助配合。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积极主动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好各项评议工作。

2.同步开展评议。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要参照市里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同步抓好本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评议,实行上下联动,切实形成推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强大合力。各自的评议方案于420前上报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办公室。

3.定期开展调度。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要成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评议领导小组,统筹工作推进,便于上下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领导小组要不断强化与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领导小组的联系,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统筹推进市县两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评议的有效组织实施。

八、结果运用

1.对评议测评排名后三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当次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表态发言。

2.评议情况以及评议结果,由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市委,通报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告。

3.对评议测评排名后三位的,在市直单位年度绩效评估中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能评为优岗。

4.对评议测评排名末位,并且发生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重大案件、造成重大损失、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市委将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免职处理。

九、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严肃对待。此次评议工作,是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开放强市产业立市发展战略而依法开展的工作监督,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正确对待,积极做好迎接评议的各项工作,严禁通过与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等参加测评人员打招呼、送礼品、搞吃请等方式为本单位拉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强化领导,统筹调度,切实抓好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特别是要全面、认真的开展好自查自纠,扎实抓好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于工作评议的始终。

2.严格要求,力求实效。参与工作评议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相关部门、第三方机构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务必严守各项纪律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本着公道正派、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整个评议工作的客观、公正、高效。

3.营造氛围,扩大影响。在市级主流媒体广泛宣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评议活动开展情况,宣传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良好氛围。

4.制定细则,认真实施。市人大常委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评议领导小组要深入调查研究,根据本方案制定实施细则,迅速组织实施,确保收到良好的评议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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