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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

发布时间:2011-11-05 信息来源: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临澧县人大常委会 雷立敬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又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只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增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科学发展观来统领人大工作,才能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把人大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充分认识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

1、在人大工作中践行科学发展观,是实现新目标的需要。党的十七大赋予了人大工作新的历史使命: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到人大工作实际,就是要在二个方面践行科学发展观:一是人民代表大会要依法履行职能,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更好地体现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理念,进一步规范和顺畅党委、政府和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二是要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

2、在人大工作中践行科学发展观,是适应新发展的需要。在新的历史时期和历史阶段,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必须重点在深化认识、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提升能力,解决问题、完善制度上取得实效,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更新发展观念,更新发展方式和策略,更新工作方法和措施,努力达到在解放思想上有新飞跃,在提升能力上有新进步,在解决问题上有新成效,在创新机制上有新突破,从而创造性地做好人大工作,形成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有力措施,真正用科学发展观解决发展问题、推动发展实践、检验发展成效。

3、在人大工作中践行科学发展观,是开拓新思路的需要。人大工作的每一项职能,都与科学发展观紧密相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可以更好地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人大职能的充分发挥又可以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当前,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着重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生态保护、改善和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进一步开拓工作思路,把党委关于科学发展的思路决策转变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意志,转化为人民的共同行动。

二、依法履职,增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责任感

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应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加强执政为民的理念,按照人大的职能,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与时俱进,努力探索人大工作的新思路、开阔新视野、寻找新方法,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1、要更好地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科学发展,必须以科学决定为前提。如果决定错误,造成的后果和损失不可估量,也就谈不上科学发展。决定的失误是最大的失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贯彻落实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方面。在依法行使权力的时候,一定要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集中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使各项决定真正体现民意、符合实际,从而为党委决策提供支持,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促进科学发展。

2、要更好地行使监督权。科学发展,离不开有效监督。监督可以保证发展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防止偏离方向,出现差错。人大的监督,从根本目的上讲,就是要实现科学发展,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监督工作,从而使监督工作更加富有成效。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及时纠正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引导和监督国家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同时要积极探索改进监督的程序、方式和方法,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要更好地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行使任免权有机统一起来,坚持依法选举,更好地保证党管干部原则的实现。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人事任免和任后监督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三、突出第一要务,找准践行科学发展观的着力点

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贯彻到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

1、突出“主旋律”,在助推经济发展上下功夫。一方面,牢牢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既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又要从人大工作的地位和特点出发,做到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有机统一。另一方面,要在建言献策上下功夫,使人大工作始终做到谋大事、促跨越,围绕党委确定的中心工作搞调查、提建议、抓督查,为党委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找准“切入点”,在服务经济发展上下功夫。在履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职能中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凝聚向心力,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充分发挥人大既是监督者又是参与者,既是支持者又是干事者的作用,主动服从服务于党委的中心工作,在促进发展上下功夫,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从更高层次谋划工作,为推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出实招、显实效。

3、着眼长远,在保障经济发展上下功夫。一方面,保障体现在制度建设上。人大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要着眼长远,着眼未来,更加注重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更加注重建立有利于人力、物力、财力向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保护倾斜的体制和机制,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上的保障。另一方面,保障体现在法律监督上。人大要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式,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进一步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四、坚持以人为本,把让人民群众得实惠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出发点和归宿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践行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本,让“人民群众得实惠”:

1、把关注民生作为人大工作的“重头戏”。一方面,在监督工作中要始终不渝地关注民生。坚持以关注民生为重点,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为民分忧,为民解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真正做到“人民所盼,就是人大所办”。要切实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督。另一方面,在调查研究中要始终不渝地关注民生。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际,联系代表、服务群众,围绕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调查、检查等活动,为人大常委会审议和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2、把保障民权作为人大工作的“生命线”。以人为本的发展,必须是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利益的发展,这是人大工作的“底线”。离开了这条“底线”,人大工作就会失去生命力,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人大工作中要进一步突出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精神,善于通过依法履行人大各项职责,拓展履职途径和完善工作方法,维护公民的生存、健康以及民主等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3、把促进民富作为人大工作的“风向标”。人民既是发展的实现者,又是发展成果的享有者。要解决好“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以及环境保护等民生问题,根本方向和出路在于推动富民创业,切实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使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只有在物质上“富”起来,才能挺直腰板在政治上当家作主“站”起来。人大要积极引导人大代表在经济发展中建功立业,争当富民创业的表率,充分发挥模范作用,发展一方经济、带富一方百姓。

五、强化素质,夯实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基础

践行科学发展观,就是要让“干部经常受教育”。人大机关干部要在分析排查问题中审视自我,在整改问题中提升自我,用工作标尺来检验自我,进一步增强开拓进取的创造力、团结和谐的凝聚力和执行落实的战斗力,让人大及其机关成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力量。

1、要致力提高人大常委会的履职水平。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其机关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学习意识,把学习作为一种境界、一种修养、一种追求,坚持终身学习的观念,积极钻研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和法律知识。力求通过学习,不断扩展视野,增长才干,提升思维层次,提高自己把握大局、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2、要着力推进人大开拓创新。要着力推进工作思路创新,想别人所未想,见别人所未见,议别人所未议,不断拓展新思路。要着力推进工作方法创新,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由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常规性的工作方式转向建言献策、科学谋划上来,由事后监督评价转向事前科学预测、事中多出实招、全过程服务支持上来。要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3、要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加强人大机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实事求是、锐意进取,创造性地开展人大工作。要牢固树立群众意识,亲民务实,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的联系,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编辑:曾环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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