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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多措并举助推备案审查工作开展

发布时间:2023-11-17 信息来源:安乡县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党中央要求“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并将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上升为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高度,《湖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对备案审查的原则、范围、内容和程序作出了详细规定。安乡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严格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要求,多措并举,助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

抓高位推动助推备案审查工作。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及法律要求,明确常委会领导分管,法制委具体落实。人大党组高度重视,每年专题研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将其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安排,每年专题听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主任会议经常研究讨论备案审查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同时,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出台相关规定,凝聚工作合力,把备案审查工作抓紧、抓好、抓实,高站位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开展。

抓能力建设助推备案审查工作。一是配备专业力量。为了适应备案审查工作需要,县人大常委会为法制委配备具有专业背景人员,利用换届之机调入两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干部,具体从事备案审查工作。二是建立咨询机制。规范性文件涉及方方面面,为了提高工作质量,县人大与一定范围内的专业人士建立联系,将代表、专家的意见纳入审查过程,助推审查工作开展。三是开展联合审查。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部门负责联系各行各业、各个部门,其组成人员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社会工作经验,备案审查承办机构根据规范性文件不同内容,将其分送到人大各委、办进行联合审查,集思广益,共同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水平。四是寻求上级指导。对在审查过程中遇到的困惑,及时向市人大法工委汇报、请教,求得上级的指导和帮助,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抓联络沟通助推备案审查工作。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对“一府一委两院”及乡镇人大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加强与文件制定单位的联系尤为重要。一是保持关注。动态跟踪“一府一委两院”官网及其他载体公布的文件,发现有漏报、迟报等情况,及时提醒相关单位按要求补报,更好地推动“有件必备”落到实处。二是经常交流。采取共同检查、座谈交流等形式及时传达上级工作要求,发现工作中的疏漏,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文件制发的质量。三是及时沟通。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文件制发机关、起草单位进行沟通,听取他们的情况说明,充分交换意见,以求取得共识,对文件做出适当处理。如今年,对在延伸审查中发现有瑕疵的3份规范性文件,经过备案审查机构的有效沟通,文件制定机关主动对这3份文件进行了修改、废止,推动了备案审查工作的有序开展。

抓业务指导助推备案审查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在做好本级备案审查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对乡镇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督促和指导。一是加强工作督导。督导乡镇人大把作出的决议决定中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备案,针对报备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业务指导,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开展业务培训。如在今年四月,结合传达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精神,对乡镇人大主席、人大专干进行业务培训。三是注重日常指导。平时通过调研、座谈、电话、微信等方式及时对乡镇人大提出的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解答,推动县、乡两级备案审查工作同频共振、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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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6日,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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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4日,向安乡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备案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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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0日,安乡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协调会召开

作者:安乡县人大常委会  周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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