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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机制 强化人大司法监督

发布时间:2009-12-31 信息来源: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本网12月31日讯(记者 薛野)今天上午,市人大内司委就贯彻落实《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的若干规定》召开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先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杨为明主持会议,并在会上首先作了工作情况的报告。参加此次会议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的相关负责人分别作了关于贯彻落实《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的若干规定》情况的报告。随后,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万利总结了行政司法部门对人大及其司法监督的认识,充分肯定了政法队伍对人大监督意识的加强和对内司委工作的积极配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先平在会上指出:人大司法监督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监督工作越来越规范、监督环境越来越优化、监督效果越来越明显,促进了司法公正,提高了司法效率和司法工作水平。这一切既得益于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高度重视,也离不开被监督部门积极主动的配合以及具体负责工作人员的尽职尽责。

  杨先平副主任还指出了贯彻落实人大司法监督上出现的问题与不足:个别人对人大交、转办案件有不理解,甚至有抵触心理,导致工作中有不作为的现象,对人大司法监督中要求报告的案件不及时、不全面,服务大局、主动司法意识不够等。针对这些问题,他提出了几点建议:

  首先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人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要充分认识到人大监督司法工作是法律授权、合法用权、依法维权。

  其次要明确重点。重点落实好对涉法涉诉案件问题的处理、及时报告人大常委会规定报告的有关事项、问题档案的建立、执法检查和人大审议意见等问题。

  再次要用好平台。把代表旁听庭审延伸到听与评相结合,让代表在听审的同时自觉地参与到对司法部门公正司法的评价中去。

  同时要注意创新机制。包括涉法涉诉信访交、督办机制,报告内容问询机制,问题档案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机制,律师依法管理机制,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与司法部门及时沟通机制,定期向常委会报告机制等。

  最后,市人大内司委在工作中要将监督与支持相结合,大力支持司法部门独立行使司法权力,促进司法环境的改善,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先平指出要进一步做好人大司法监督工作

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万利在会上讲话

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杨为明主持会议

“两院” 公安 司法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编辑 薛野)

(审签 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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