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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贯彻实施《湖南省邮政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今日召开

发布时间:2010-12-20 信息来源: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本网12月20日讯(记者 薛野)今天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共同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新修订的《湖南省邮政条例》贯彻实施工作。该会议常德分会场设在市邮政局10楼会议室,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启祥出席了常德分会场会议。

  据了解,修订后的《湖南省邮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条例》于2005年9月,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邮政设施与城乡规划建设不协调、邮政普遍服务压力和要素保障的矛盾凸显。新修订的《条例》根据邮政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和行业发展的需要进行了重大修订调整,明确了邮政管理部门主导邮政普遍服务和监督管理邮政市场的职责,进一步强化了地方对邮政普遍服务保障的措施,同时通过立法确定了快递业务的法律地位,鼓励和支持多种所有制快递企业发展快递业务。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叔红在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条例》适应了邮政体制改革的需要,是促进邮政科学发展、保障邮政普遍服务、规范邮政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是保障人民基本通信权利,促进邮政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法规。全省各地要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加强规划引导、加快邮政设施建设、完善扶持政策、保障邮政事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相互协调、相互配套、相互促进。要保障人民的基本通信权益、维护寄递渠道安全、促进依法经营。

  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工委主要负责人,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场观看和收听了电视电话会议。

全省贯彻实施《湖南省邮政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常德分会场现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启祥出席会议

会议现场

(编辑 薛野)

(审签 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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