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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住房公积金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2-07-31 信息来源: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本网讯(记者 薛野)7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儒国主持会议,主任会议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7月10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启祥、曾再农带领市人大财经委工作人员一行,先后到市国资委等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单位进行了专题调研,在今天的会议上,调研组一行对我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作了调查报告情况汇报。报告显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已纳入了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国有资产经营效益正在显现,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制度正在逐步完善。同时,在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国有资产管理不统一、欠规范、经营效益不理想、风险管控不到位等。针对这些问题,调研组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7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孝山带领市人大城环委一行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在听取了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后,调研组的同志对此项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对于全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先平带领市人大内司委主要负责人一行深入到了部分区县(市)作了大量调研,为主任会议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报告作了充分准备。此次主任会议对于法院负责人提出的问题和工作面临的困难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与会的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列席会议的部分常委会委员对以上三个议题分别提出了看法和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儒国肯定了以上三个方面的工作成绩,并分别提出了进一步抓好、抓落实工作的要求。他指出:加强国有资产以及公积金经营管理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坚持“三管齐下”,努力抓好这两项工作:一是要“管死”,就是要保证安全。无论是国有资产还是公积金的管理,都要从制度上严格监管、规范行为。二是要“管好”,就是要确保规范。对于国有资产,政府要按照“应管尽管”的原则,理顺管理体制、明确权限义务,切实将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与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有机结合起来,促进资产配置效率的提高,特别是要将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收益纳入全市财政预算,集中使用,统一调配,从根本上解决公共利益“部门化”甚至“个人化”的问题;对于住房公积金,政府应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低的政策优势,主动服务于“住有所居”的民生需求,进一步简化公积金贷款手续、降低费用、优化服务,让缴存职工把公积金贷款作为住房融资的首选。三是要“管活”,就是要体现效益。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把资产、资金的保值增值放在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的首位,根据两类资产不同的性质和特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实现这两类资产、资金的保值增值。

  对于法院执行工作,曹主任强调市县两级人民法院应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一要加大执行力度。要在清理积案的基础上,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析原因、找准路子、对症下药。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加大对被执行人的震慑力度和对执行中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置力度,要继续把对被执行对象是党政机关、人大代表等特殊主体的典型执行案件作为司法监督的重点,统一督办,限期执结。二要创新执行机制。要完善领导协调机制、形成执行联动机制、健全纠纷调解机制。三要推进执行公开。要按照今年“司法公正常德行”确定的“阳光司法”主题,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规范执行行为,大力推行阳光执行,努力做到“执行过程及时公开、执行结果如实公布”,从而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四要营造执行氛围,加大曝光力度,努力营造自觉履行和协助执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政府副厅级干部黎建平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儒国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编辑 薛野)

(审签 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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