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
8月29日至30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蒋锋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1-7月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1-7月全市及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两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两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常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若干规定(草案)》(第二次)。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辞职决定和人事任免案。蒋锋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上,蒋锋指出,这次会议议程紧凑,准备较充分、审议较深入、建议较中肯,顺利完成了各项任务,取得了较好效果。
蒋锋强调,市人大常委会是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常委会组成人员是依法履职的主体,是代表中的“代表”,担负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责任。他对市人大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提出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学深、悟透、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实效性。要进一步践行法治理念,扛牢法治责任、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效果,科学谋划、强力推进立法、监督各项工作,充分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我市得到全面贯彻实施,锚定“三个高地”、推进“二次创业”,以高水平法治护航常德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厚植民生情怀,紧扣民生履职、落实“三联”要求、畅通建言渠道,以人大之为促民生改善、谋民生福祉。要进一步弘扬务实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强化团结协作、严明纪律规矩,着力推进人大“四个机关”建设。
蒋锋强调,“一府一委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他要求,作为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强化人大意识、坚持依法行政、践行为民初心,真正把“为人民服务”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各方面。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育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一级巡视员尹正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如龙、石玉林、廖可元、呙滨辰、李绍霞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谢胜,市政府副市长黎军锋、马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经伟,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王洪涛列席会议。
市监察委员会,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在常国、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