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饮用水水源地确定及省人民政府批复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评价报告
关于《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饮用水水源地确定及省人民政府批复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研究处理情况的评价报告
mdash;mdash;2015年6月30日在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 李世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饮用水水源地确定及省人民政府批复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本月上旬,市人大城环委就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了调研,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汇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评价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该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高度重视,工作推进有序。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全市拟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67处。截至目前,除个别拟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符合划定条件未上报外,共有257处分三批上报了省政府。其中,地表水饮用水源196处,除4处因公示时有明确反对意见(3处因跨界慈利县,慈利县不同意划定;1处桃源县有反对意见,县政府申请暂不划定)暂未获批外,其余192处全部获批;地下水饮用水源61处,因缺乏地质资料,省内尚无先例,暂未获批。同时,针对划定的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水质不达标、基础设施普遍缺乏、周边污染源众多等问题,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的整治行动。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环境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工业企业和规模化养殖场进行执法检查,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启全市800座水库、湖泊的全面“禁投”,并积极协调跨界保护区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三点建议
1.进一步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继续强化工作调度,克服实际困难,尽快完成全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针对地下水饮用水源缺乏地质资料的问题,要想方设法补齐地勘资料,争取报批工作的主动性。对公示时有明确反对意见的,要积极协调,力争问题得到解决。对确不能作为饮用水源地的,要另行寻找水源。
2.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责任,扎实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依法推进保护区综合治理,加大水源周围农村和餐厨垃圾收集处置、生活和农业废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工业废水综合治理力度,对影响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工业企业、养殖企业、矿山等污染源依法该搬迁的要搬迁,该关闭的要关闭。扎实开展饮用水水源水质治理,划定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库、湖泊坚决禁止投肥养殖,禁止开发水上游乐项目,对水质恶化的水源地要采取清淤、换水等方式逐步恢复水质。
3.进一步整合力量、完善机制,建立并落实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要积极搞好跨部门协调、跨区域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于跨省、跨市水源保护问题,市人民政府要积极上报,争取及早解决。要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管机制,做好水源地基础设施建设,定期进行常规水质监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险源名录,编制应急预案,强化防控措施。要出台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奖励补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土地实施水源涵养林建设,积极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经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