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至第二次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工作要点
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至第二次会议期间
常务委员会工作要点
(2013年2月27日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决议,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至二次会议期间,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中共常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跟经济社会发展新实践,紧扣民主法治建设新要求,紧贴群众思富求安新期盼,依法履职,锐意进取,努力谱写人大工作新篇章,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关于常委会审议事项
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至二次会议期间,常委会拟召开7次会议,重点就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审议议题分项安排如下:
第1次常委会会议(2013年2月)
1.审议通过《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至第二次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工作要点(草案)》;
2.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及有关人员名单(草案);
3.听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关于2012年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和2013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对2012年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4.任命新一届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和各工作部门主任、局长;
第2次常委会会议(2013年4月)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市级城建项目和城建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和2013年市级城建项目计划安排(草案)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工业园区发展情况的报告;
7.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德市2017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规划情况的报告;
第3次常委会会议(2013年6月)
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审计局关于市人民政府2012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审查批准市级2012年财政决算;
10.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扶贫帮困工作情况的报告;
1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文化强市工作情况的报告;
第4次常委会会议(2013年8月)
1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1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生态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14.听取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13年全市经济形势分析的报告;
1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和2013年上半年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2012年和2013年上半年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情况的调查报告;
第5次常委会会议(2013年10月)
1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1mdash;9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3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13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草案);
1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1mdash;9月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13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1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指出问题的跟踪整改情况的报告;
19.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听取市人大财经委关于“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调研报告;
20.审议通过《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21.对市人民政府科技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农业工作、商务工作和人民防空工作进行评议;
第6次常委会会议(2013年12月)
2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市级预算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2014年市级预算(草案)初步审查的意见和建议;
2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24.听取和审议有关机关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5.听取和审议有关机关关于本年度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第7次常委会会议(2014年1月)
26.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27.听取和审议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28.审议、通过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人员名单(草案)。
二、关于主任会议审议事项
常委会闭会期间,常委会拟召开五次主任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
第1次主任会议(2013年3月)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常德环保世纪行活动开展情况和2013年活动方案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开展情况和2013年活动方案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常德农民健康行活动开展情况和2013年活动方案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常德民族团结进步行动活动开展情况和2013年活动方案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内司委关于2012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开展情况和2013年活动方案的报告;
第2次主任会议(2013年5月)
6.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7.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第3次主任会议(2013年7月)
8.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林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情况的报告。
9.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第4次主任会议(2013年9月)
10.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和2013上半年市级交通建设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11.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第5次主任会议(2013年11月)
12.听取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关于常委会重要活动安排
1.积极开展人大代表培训、争先创优活动。认真抓好代表初任培训,举办市人大代表小组正、副组长和区县(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新进人员培训班。指导、督促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及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人大联工委主任)、副主席培训。围绕市委、市政府2013年工作安排和全市工作大局,组织开展代表专题视察和调研活动。同时,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注重集中和发挥人大代表智慧,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问题提供参考。及时召开政情通报会,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不断创新代表联系选民的方式方法,着力提高人大代表视察和集中调研质量。积极开展代表小组和代表争先创优活动,激发代表活力,提升代表形象。
2.积极开展人大制度和理论研讨、宣传活动。结合常德实际,有选择性地确定调研课题,积极开展完善人大制度、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理论研讨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传真》、《常德人大网》、《民主与法制》专版专栏、《人大工作内参》等宣传窗口作用。力求“短、平、快”,适时摘登常委会领导的讲话,及时编辑全市人大工作动态和全国各地人大工作的新举措、新经验。在内容上,力求指导性、知识性、可读性融汇一体,以更新的面貌展示常德人大工作。
3.积极开展视察、执法检查活动。紧扣全市工作大局,积极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围绕重点工程、城建项目等涉及民本民生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视察。精心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同时,积极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做好在常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和视察工作。
4.积极开展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督办和反馈机制创新活动。出台《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督办办法》,推动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督办的制度化、规范化。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要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议题并进行评议,报告时间视事项落实所需时间长短确定。同时,对常委会审议过程中和反馈落实情况发现的突出问题,视情况开展询问,力求真正将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审议实效。
5.积极开展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加强与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的联动,对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以及减刑、假释案件,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加强对旁听案件的筛选,选择几个有重大影响或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件纳入人大代表旁听范围,不断提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活动的效果。
四、关于常委会自身建设
1.推进“五型”机关建设。努力打造“五型”机关,即:学习型机关、法治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廉洁型机关、文明型机关。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形成浓厚学习氛围,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健全机关管理制度,提高机关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常委会依法决策审议实效。完善各项工作运行机制和服务工作流程,将优质服务有效地贯穿于机关工作的各个方面,不断提升机关服务工作水平。注重机关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引导,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从严律己、清正廉洁的自觉性。优化机关办公居住环境,增强机关干部职工文明意识,提升机关整体形象,力争届内创建成为省级文明机关。
2.强化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及时启动并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同时,在工作中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结合好;坚持把继承好传统、好作风、好经验与开拓创新结合好;坚持把全面履行人大职责与突出工作重点、形成工作特色结合好;坚持把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与加强人大队伍建设结合好。在思想上和工作上始终突出“党”、“民”、“法”、“能”,构建“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人大常委会履职水平。